国会下议院三读通过环境素质法令修正案,将最低罚款修订为5000令吉,并且强制监禁不超过五年;而最高罚款不超过1000万令吉。

《马新社》报道,该项修订案主要是提高针对污染水源和非法处置预定废物的惩罚。

环境及水务部长端依布拉欣表示,必须提高刑罚,因为犯罪所产生的总成本远高于之前的刑罚金额。

“例如,需要拨出600万令吉(诊治)柔佛金金河的污染。在雪兰莪,随者关闭(过滤)厂,仅仅诊治和复原河流的成本,都要高得多,这还未计入用水车向消费者输送水的成本。”

端依布拉欣在为修订案辩论做总结时如此表示。该修订案获得一致通过。

这项修订案是修订《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28条文,将最低罚款改为5000令吉,并且强制监禁不超过五年。

罚款的复利也从不超过2000令吉,提高至不超过相关罪行的最高罚款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