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12点53分更新

原任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被控串谋失信、挪用公款和洗黑钱4项控罪今天裁决,高庭宣判4项控罪皆表罪成立。

司法专员阿兹哈(Azhar Abdul Hamid)也下令此案进入抗辩环节。

阿兹哈下判时说,在研究控方的整体证词,加上依法作出最大程度的考量,他满意控方的举证,成功提出被告4项罪控的表面证据。

“因此,被告需要针对每一项控罪出庭自辩。”

在抗辩环节中,赛沙迪可以选择宣誓自辩,非宣誓自辩抑或保持沉默。

而赛沙迪的代表律师哥宾星告诉法庭,被告选择宣誓自辩,在抗辩环节中接受控方盘问。

将传召15名证人

辩方也将传召15名证人供证,包括了赛沙迪本身,预料需要接近2周的时间聆讯。

 阿兹哈询问控辩双方,由于全国大选在即,各方都会相当忙碌,因此,审讯是否可安排在明年进行。

而哥宾星即要求明年2月起聆审,控方旺沙拉鲁丁副检察司也不反对。

“如果他们(辩方)要用到证人的证词,我不反对他们在证人供证前的一周移交(给控方)。”

阿兹哈之后择定明年2月22日至24日、3月13及14,以及4月10日至14日,共10天审理此案。

本案主控官是旺沙哈鲁丁和莫哈末阿菲夫阿里副检察司,赛沙迪的代表律师是哥宾星和海占奥马。

通过法庭上自清

赛沙迪在法庭宣判后向媒体发言,矢言要在法庭上为自己洗清声誉。

他强调,自己进入政坛,目的即是为了“清理”政治,尽管受到压力,但他不会忘记自己要服务人民的初衷。

赛沙迪也是统民党主席兼前青体部长。他表示,自己将上庭,并传召辩方证人,以便“正义可以获胜,以及正义是公平的”。

“我期待通过法庭洗清我的名誉。”

对于今天的判决是否将影响他在第15届大选的竞选时,赛沙迪表示,将交由麻坡的选民作决定。

无论如何,他称,自己也会在党内讨论这个课题。

控方是于9月27日完成传召30名证人出庭供证程序,辩方则于10月6日陈词完毕。

控方证人包括赛沙迪的父母、沙丽华马哈妮、赛阿都拉曼、土著团结党青年团前副财政拉菲克、反贪污委员会调查官努鲁希达雅、莎美兹苏隆和阿斯比慕尼。

被控失信党资金

赛沙迪一共面对四项控罪,包括失信和滥用团青的100万令吉资金、及洗黑钱控罪。

失信控状指出,时任土青团长赛沙迪受托保管100万令吉资金,却与前团青副财政拉菲克串谋滥用这笔款项。

赛沙迪被控于2020年3月6日在吉隆坡中环联昌大厦的联昌银行犯罪。

他也被控于2018年4月8日至21日之间,滥用12万令吉选举献金。

两项洗黑钱控状指出,被告分别于6月16日和19日在新山的一家银行,将两笔源自不法活动的5万令吉,由所持有的马来亚银行伊斯兰银行户头,转移至所持有的土著信托基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