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安法下遭延扣逾2年的33名扣留者,今天在吉打双溪大年高庭受审。代表当中3人的两名律师,在法庭上分别指控两名警员撒谎。

33名扣留者是在2020年9月20日到26日之间被捕,较后在《刑事法典》第130v(1)条下被控,原因是他们是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

在今天审讯,律师布哈努丁(Burhanudeen Abdul Wahid)代表扣留者拉美斯(G Ramesh)及玛亨德拉古玛(V Mahendrakumar)。

布哈努丁指控警员诺拉诗晶(Norashikin Sharani)向法庭撒谎,谎称自己亲自逮捕拉美斯和玛亨德拉古玛。

布哈努丁揭露,拉美斯和玛亨德拉古玛其实是由其他两名警员所逮捕,再交给诺拉诗晶处置。

布哈努丁指控诺拉诗晶撒谎,未在报告和法庭证词中提及其他两名警员。

不过,诺拉诗晶坚称自己分别在两次行动中,亲自逮捕拉美斯和玛亨德拉古玛。

此时,副检察司赛夫丁(Saifuddin Rafiee)介入表示,第一信息报告(First Information Report)其实没必要提供这些细节。

布哈努丁则立即驳斥说,他所说的报告并非第一讯息报告,而是诺拉诗晶的逮捕报告。

另一律师也指控警员撒谎

另外,律师郑世坤(Teh See Khoon,音译)也指控警员法益(Faiz Osman)撒谎,声称他只曾经逮捕过其当事人慕都沙米(K Muthusamy)一次。

郑世坤说,法益曾在2020年9月25日逮捕慕都沙米,但慕都沙米后来获释。

他说,这是法益第二次逮捕慕都沙米。

他也指出,慕都沙米原本是因为涉毒而遭到逮捕,与国安法无关。

33人妻子今天也现身法庭

另外,33人的妻子今天也现身法庭,直至审讯结束。

法庭将在明天续审。

这33人尽管是在刑事法典下被控,但他们在过去27个月一直被关押,以等待审讯。

除了上述两名律师,行动党日落洞国会议员雷尔则是其中18名扣留者的辩护律师。

雷尔已向总检察署陈情,要求当局考虑改以《1966年社团法令》第43条提控嫌犯,一旦罪成,最高可判3年监禁,罚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