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高教部致函和敦促阿富汗政府检讨禁止女性上大学的决定,人权委员会对此表示支持,惟同时要求大马政府善用国际组织成员国的身份,向阿富汗政府施压。

马来西亚是联合国人权委员会(UNHCR)和伊斯兰合作组织(OIC)的成员。人权委员会因此要求马来西亚政府善用这些身份,要求阿富汗的塔利班政府检讨上述决定。

人权会主席拉末莫哈末(Rahmat Mohamad)今天发文告表示,大马政府也应该鼓励阿富汗政府建立兼容并蓄的政府,即尊重当地人民意愿,还会恢复、尊重和维护当地妇女和女孩的基本权益。

他也肯定大马高教部的作法,并强调排除阿富汗政府禁止女性受教育,是一种制度性歧视。

“这显然违反了联合国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而阿富汗是这项公约的缔约国。”

“这项举动也违反了《伊斯兰人权开罗宣言》(CDHRI)第9条文,即保证所有人,包括女性受教育的平等权利。”

违反国际公约与宣言

拉末莫哈末说明,伊斯兰合作组织成员国采纳《伊斯兰人权开罗宣言》,而这份宣言是以伊斯兰教义为基础。

他指出,众所周知,教育对个人发展和改善国家状况至关重要;可持续发展目标(SDG)第4项目标也列出各种适当措施的建议,以确保人们平等享有教育权。

他续指,这包括没有人应该被排除在接受优质教育之外,因为公民的教育水平将决定一个国家成功与否。

12月20日,塔利班政府以女学生没有遵守是党的“着装规定”为由,发函指示公立与私立大学禁止女性上大学,即时生效。塔利班也说,一些科目,如工程和农业并不适合女性就读。

12月27日,大马高教部长卡立诺丁说,已致函阿富汗代高教部长尼达莫哈末纳丁,希望阿富汗重新考虑禁止该国女性上大学的决定,以避免不利于穆斯林未来的教育发展。 他也通过阿富汗驻大马大使莫赫拉曼传达此事,以要求该国重新检视上述决定。

除了大马政府外,朝野领袖如行动党主席林冠英公正党妇女组以及伊青团,也对阿富汗政府的政策表达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