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专才与廉正组织赞誉首相安华指示内阁详阅《2021年总稽查报告》防止公帑纰漏,但认为仅此并不足够,应该推动制度改革,才能治本。

政治经济学者哥美兹认为,联邦政府应该推行制度改革,以一劳永逸地解决公帑纰漏。

他建议重组政府体制,以确保治理过程更为透明。

他例举多宗采购弊案,皆是在部长的管辖范围内发生。

“内阁是个强力机构,得以整合多个公家机构,以政策之名施行项目。其中例子为一马公司案,当中涉及一家官联公司,以及多个其他机构,如SRC公司。”

“这些项目是由掌控金融机构的内阁成员自行批准。”

“因此,尽管安华所述(根据总稽查报告改善)很重要,但我们需要制度化改革,以确保个中情况不再发生。”

此前,安华指示所有内阁部长务必详阅2021年总稽查报告,以便杜绝种种部门弊端。

滥用财案外支出制

哥美兹指出,内阁成员是透过财案外支出制度(off-budget system),在项目采购过程中滥用资金。

“财案外(支出)制度一再遭内阁滥用,以向公众隐瞒项目的支出。”

“由于财案外支出(制度)使得内阁得以迅速实施项目,因此政府在过去不曾采取行动解决这个问题。”

“然而,这使得公众无法探知政府支出,以及公家机构积累的债务。”

民主及经济事务研究中心(IDEAS)执行长杨淑雯同样认为,联邦政府需推行制度改革,以解决公帑纰漏。

她表示,内阁内部需由更强力的执法和惩处措施。

“部长们仅仅详阅这份报告是不够的。他们或许能够处理总稽查司提及的特定案例,但要如何改善未来的事件呢?”

反贪会也需改革

哥美兹和杨淑雯皆指出,反贪会也需要推行内部改革。

哥美兹表示,反贪会往往无法针对总稽查报告的揭露,采取有效的行动。

“有必要让它成为真正的独立机构。目前,它并未完全与行政部门保持距离。”

“其次,反贪会主席由首相来任命一事,需要有所改变。”

他也质疑,尽管反贪会主席阿占巴基在去年身陷丑闻,反贪会却并未见有任何改革。

“这是他(安华)应当做的第一件事。如果他认真看待(公帑纰漏的)问题,这是他应当研究的事。”

“反贪会不应从首相办公室获得任何暗示。这或许是为何总稽查报告所揭露的那些滥权者,并未获得足够的问责。”

促执行国家反贪大蓝图

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C4)副执行长史丹利(K Sudhagaran Stanley)则要求国会,在下个会期提成两项法案。

第一项为国家反贪大蓝图(NACP)所列出的采购法(Procurement Bill)。

“这项法案理应在如同时任财政部长林冠英所承诺般,于2019年由时任希盟政府提出。然而,这并未兑现。”

“2019年和2020年的国家反贪大蓝图进展报告指出,财政部已起草法案,并与利益相关者开会,法案预计会在2021年生效。”

“然而,我们看到的,只是前朝三任政府接连的空头承诺。”

史丹利表示,第二项法案则是监察委员会法案(Ombudsman Bill)。

他表示,此举将向公务员传达一项强烈讯息,即联邦政府认真看待改革,并将向浪费公帑者咎责。

“采购法案和监察委员会法案将有助全面处理公帑纰漏的问题。”

“安华有责任研究此事,并立即真正执行国家反贪大蓝图。”

设立关键绩效指标

国际透明组织马来西亚分会主席莫哈末莫汉则建议内阁,为执行总稽查报告建议设立关键绩效指标。

他表示,马来西亚在贪污印象指数评分下降的原因之一,即是政府未能致力解决总稽查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

“我们希望在安华的领导下,这项问题能够很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