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屋喜剧俱乐部老板里沙再度向总检察署陈情,寻求撤销他所面对的三项在社交媒体发布种族敏感视频的控状。

里沙代表律师普拉温告诉地庭法官普丽茜拉,陈情书已在今日提呈,因为出现足以让其当事人寻求撤销控状的重大新进展。

“因此,辩方希望本案在6月开审,并空出之前已定好的审讯日期,也就是4月14日,以及5月2日、3和22日,直到陈情书有结果为止。

“辩方也将提出暂时取回当事人护照的申请,以让他在5月15日至30日期间,前往小朝圣。”

主控官哈斯琳达副检察司指出,控方需一个月的时间研究上述的陈情书,并交由上层决定。

5月底汇报陈情结果

法庭随后择定于5月31日汇报陈情书结果,并空出之前的审讯日期,以及将新的审讯日期定在6月1日和2日。

总检察署在今年1月20日驳回里沙于去年12月12日提呈的陈情书。

控状声称,现年40岁的里沙在2022年7月4日至6日之间,通过面子书个人名称“Rizal van Geyze”、Instagram “rizalvangeyzel”和TikTok “rizalvangeyzel”发布低俗内容,意图伤害他人感受。

上述3笔内容是于2022年7月13日中午1点17分,在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部网络及多媒体罪案调查组办公室,经人读取。

里沙上述罪行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33(3)条文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入狱最高1年,或两者兼施,以及若在定罪后继续犯罪,则每日罚款1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