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斯里阿南“车震案”出现新发展。公正党地不佬国会议员潘伟斯指称,短片拍摄者有两人,他们在案发时涉嫌假冒警察、威胁和跟踪。

潘伟斯(上图)今午4点左右在面子书贴文指出,车震案的两名主角今天中午12点在家人陪伴下,前往其服务中心寻求协助和法律意见。

“交谈过程中,我还得知了事件的另一面。”

“两名影片上传者,曾自称是警察,并威胁当事人出示身份证。在当事人拒绝配合,逃离现场后,他们还跟踪当事人。直到两名当事人行驶至Pasir Putih警局附近后,影片上传者才停止跟踪。”

“针对当事人的这项叙事,警方目前还在调查。”

“明天,我本人将前往警局,向警方了解调查进展,若当事人所言属实,我呼吁警方也必须向影片上传者采取法律行动。”

如果罪成则必定坐牢

另外,潘伟斯说明,他跟另一位律师陈佳伟,愿意为车震案两名主角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他指出,警方如今援引刑事法典377D条文,即公共或私人场合进行猥亵行为的罪名来调查“车震案”两名主角。

“一旦罪成,可判处监禁不超过两年。若在该条文下被判有罪,唯一的刑法是监禁(Shall be Punished with imprisonment)。”

“换句话说,如果两名当事人,在该条文下被控且定罪的话,这两名年轻人不能被判罚款,而是强制入狱。未成年者则将会被送入感化院。”

叹两人成最大受害者

潘伟斯认为,如果上述两名年轻人被判入狱或感化院的话,这将会对他们的人生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

“无可否认,这两人的行为在道德上或许不当。但是他们的行为并没有伤害到其他人。相反,事情的发酵,让当事人成为整个事件的最大受害者。若他们还因此遭受牢狱之灾,那这样的监禁是否还有意义?”

社交媒体之前疯传一支22秒的视频,显示一对男女疑似在车内亲热,结果遭人发现和质问。警方也在视频传开后,于周四(6日)逮捕两人,直到昨天下午(7日)才获口头保释

通讯及数码部副部长张念群已要求面子书和TikTok等社媒平台移除有关短片;并指示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继续跟进此事,采取行动。

社运人士认为,警方昨天高调把两人带上法庭申请延扣、给未成年的当事17岁少女带上手铐,同时允许媒体拍摄及传播其照片的做法,已经违反《儿童法令》。

当局目前并未宣布将调查拍摄、上传或散播涉案视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