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一名65岁妇女在上届大选欲更换身份证地址以便能投票,其身份证却遭国民登记局没收,内政部如今解释,该妇女并非马来西亚公民。

内政部长赛夫丁纳苏丁表示,国民登记局(JPN)调查发现,该妇女是印尼公民。

“在那个砂拉越案中,她的身份证确实遭没收。”

“(国民登记局)是在发现她的孩子报生纸显示母亲是印尼公民后才这么做。调查小组的调查也证实了这一点。”

强调不会随意没收

赛夫丁今日出席《阳光日报》举办的人民对话会活动后,接受媒体询问时强调,国民登记局不会随意撤回任何人的身份证。

“国民登记局不会轻易撤回任何报生纸,肯定会有理由,我们必须调查,我们确实有调查小组负责。”

“我想强调,国民登记局不会轻易撤回(文件),所以我才会说,证实文件是否真实很重要。”

无论如何,国民登记局接受《当今大马》询问时表示,此案仍在调查中,并会在近期内与有关妇女见面。

控诉失身份证影响生活

《当今大马》昨日报道,一名65岁妇女丽娜(Lina Samuel)自去年11月起就失去身份证,影响她的日常生活,包括无法就医。

丽娜表示,去年第15届大选前,她前往老越(Lawas)国民登记局打算更换身份证地址,以便能投票,但其身份证却遭国民登记局没收。

当丽娜询问没收理由时,执勤官员告知,这是上层所指示,丽娜束手无策,只能离开回家。

丽娜也透露患有肠癌,因此没有身份证导致她无法寻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