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9点40分更新

沙巴“六六空难”完整调查报告今天解密,其中说明这起发生于1976年的坠机事件并不存在人为蓄意破坏的因素。

报告也说明,在检查残骸后发现,坠机时发动机仍在运转,飞机控制系统正常运作。此外,没有火灾或爆炸的迹象。

反之,调查结论,这起空难最有可能的肇因是由于后部行李舱超载导致飞机重心失衡。

“报告结论,事故的可能原因在于,(飞机)重心位置远远超出了机尾极限,导致当飞机最后降陆时,襟翼超过25度,使机头上扬,而控制杆超出前向范围。”

“控制杆向前移动是为了降低飞机机头或防止机头向上移动。如果机头仍向上移动时达到向前的停止位置,那一定会发生失控,因为丧失空速和稳定。”

“因此,在这个阶段,已不可能挽救局面,情况迅速恶化为失速状态。”

“失速”是指一种潜在的危险飞行状态,其中飞机机翼上的气流不足以产生升力,这可能导致失去控制。

报告估计,后货舱里装了325磅(147.4公斤)的包裹,超出了198磅(89.8公斤)的允许负载。

因此,虽然飞机的起飞重量,低于最大限制值435磅(197.3公斤),但飞机的重心却失衡了。

指飞行员记录很差

报告也指责飞行员甘地纳丹(Gandhi Nathan),并形容他的飞行记录很差。

报告指出,飞行员的原始飞行日志据称在1969年6月被烧毁,而替代的日志在1975年11月被盗。

报告说,根据现有记录,甘地纳丹在飞行方面有“不良历史”,而且他在沙巴航空公司的培训记录也很差。

更糟糕的是,报告发现,他的雇主沙巴航空公司松懈,没有致力于确保飞行员遵守程序。

“这样看来,这位飞行员不习惯遵从公司要求的许多规定或程序,只是随便看看飞机,并在最后装货完成后,坐上驾驶舱里,完全忽略货物装载不正确分配。”

报告还指,飞行员可能缺乏睡眠,并告诉熟人他很累,并有轻微的胃部不适。

报告认为,沙巴航空公司应记录和监测机组人员的休息时间,并应注意到事发当天,甘地纳丹的工作时间已超出67分钟,而他的值班时间理应为10小时。

报告还指,虽然甘地纳丹获授权驾驶涉事的GAF N-22B诺曼型飞机,但其雇主沙巴航空公司并没获诺曼认可。

“这间公司即没获得诺曼的认可,也没提交任何申请。”

没有提交飞行计划

调查队是由时任民航局事故首席调查官奥马沙曼所领导,调查也发现没有按照VVIP航班操作手册的提交仪表飞行规则(IFR)飞行计划。

"很明显,机师没有采纳操作手册中列出的许多程序。此外,技术日志记录很差,以致该文件毫无意义。”

报告提到,这42岁机师有驾驶同类型飞机执照,而且除了服用名为氯喹的抗疟疾药物外,没有证据证明他受到酒精或药物影响。

交通部长陆兆福今日宣布,沙巴“六六空难”完整调查报告已列为公开文件,即日起可在交通部官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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