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威计划贪污案中,商人阿当拉兰在沙亚南地庭面控的两项收贿罪控,将移交吉隆坡地庭审理。

沙亚南地庭法官罗兹拉沙烈今日允许控方申请,以将有关两罪控移交到隆地庭,与另三项贪污罪控一同审理。这两宗罪控的交易案情相同,即涉及相同的罪行、公司与证人。

阿当拉兰于2月21日和28日在吉隆坡两个地庭被控,涉及两项贿赂罪、一项索贿200万令吉的罪名。

他也于2月22日在沙亚南被控两项与建威计划(Jana Wibawa)有关的收贿罪名,总额达410万令吉。

罗兹拉批准上述案件移交吉隆坡同审所提出的附加条件,并择定案件于5月29日重新过堂,分别由两个地庭的法官,即阿祖拉和苏扎娜审理。

本案主控官是莫哈末法迪里与玛芝雅莫海迪;辩方即被告的代表律师拉詹纳瓦勒难并未反对控方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