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市政厅早前入禀诉讼,要求恢复武吉加拉森林公园的公寓发展计划,联邦法院如今驳回申请。

以法官娜丽妮(P Nallini)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今早一致驳回吉隆坡市政厅等四造的上诉申请,维持上诉庭在2021年的裁决。

两年前,上诉庭批准12位吉隆坡敦依斯迈花园(TTDI)居民的司法审查申请,撤销公寓计划的发展准证(Development Order, DO)。

除了吉隆坡市政厅,另外三名上诉人是:联邦直辖区基金会(Yayasan Wilayah Persekutuan)、计划发展商Memang Perkasa公司,以及武吉加拉森林公园(Taman Rimba Kiara)长屋居民委员会。

市长明知是公用绿地

娜丽妮宣读判词时表示,吉隆坡市长也是联邦直辖区基金会的董事,存在利益冲突,因此必须撤销发展准证。

她指出,转让土地之前,吉隆坡市长早已从《2020年吉隆坡结构大蓝图》(KL Structure Plan 2020)知晓,该土地是供公众使用的绿地。

尽管如此,联邦直辖区基金会仍然在之后与Memang Perkasa公司成立一家合资企业,准备发展武吉加拉森林公园。

娜丽妮续称,随着联邦直辖区基金会与Memang Perkasa签订合资协议,土地也转让给该基金会,土地用途将因而改成混合发展。

但她指出,这种做法不符合《联邦直辖区法令》针对如何修订或调整《2020年吉隆坡结构大蓝图》的要求。

三重身份有利益冲突

“因此,吉隆坡市长一人分饰三角:市长隶属于批准土地转让的单位;市长也是提出计划申请的基金会董事;市长也是批准惹议计划准证的人。”

娜丽妮因而裁决,发展准证的批准有利益冲突,或具有偏颇。

除了娜丽妮,另外两名法官是莫哈末扎比丁(Mohamad Zabidin Mohd Diah)和罗扎丽雅(Rhodzariah Bujang)。

拟建8栋29层高的公寓

2017年7月13日,吉隆坡市政厅发出发展准证,允许在武吉加拉森林公园建8栋29层楼高的公寓,其中还涵盖350间经济屋。

随后,吉隆坡敦依斯迈花园的居民委员会通过司法审查申请,要求法庭命令吉隆坡市政厅撤销该决定。

最终,上诉庭基于这项公寓发展计划在各个方面——从交通流量到地产价值,都对TTDI居民存在着实实在在的影响,而批准了居民的司法审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