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政府下令彻查法庭柜台提早导致被告无法保释返家过节的指控,联邦法院主簿办公室喊冤,澄清吉隆坡法庭保释柜台当时并无提早关闭。

《马新社》报道,联邦法院主簿办公室昨天发文告解释,法庭当时允许10名被告保释,但是只有4名被告找到担保人,以完成保释程序。

“此外,这次事件的其余六名被告直至下午4点柜台关闭时,即斋戒月期间的正常关闭时间,仍无法办法找到担保人,因而未能完成担保程序。”

联邦法院主簿办公室指出,担保人必须在场才能够完成保释程序,这是必须遵守的程序,以便法庭确认担保人的身份,以及愿意负起责任。

它补充,这项规定也是为了当局能够向担保人口头说明被告保释的相关条件,以及担保人在保释期间所背负的责任。

上周四(20日)的开斋节的前两天,媒体报道,六名涉嫌密谋诈骗的被告虽然获得法庭允许保释,但他们却保释柜台提早关闭而无法缴纳保释金,被迫在双溪毛糯监狱多待四天,直至开斋节假期结束。

他们的辩护律师陈艾文声称,尽管公告注明办公时间截至4点30分,惟法庭职员在当日下午2点53分即关闭了保释柜台。

而首相署(法律与体制改革)部长阿莎丽娜于上周六(22日)下令法律事务局,彻查这次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