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10点41分更新

瑞士总检察署入禀起诉沙地国际石油公司两名前高层,指控两人滥用一马公司约82亿令吉的资金,让自己和他人致富。

相关罪行包括于2009年挪用10亿美元资金,以及2010年至2011年挪用另一笔8亿3000万美元资金,总共18亿3000万美元(折合81亿6700令吉)。

根据入禀瑞士联邦刑事庭的诉讼书,案情疑似关乎Good Star公司所涉及的一马公司舞弊案。

瑞士总检察署昨日发文告表示,两名被告与在逃大马商人刘特佐密谋在土库曼斯坦成立联营公司,通过一个虚假的项目,滥用一马公司资金。

一马公司董事会随后同意转移10亿美元给联营公司,其中7亿美元转移到刘特佐所拥有的瑞士银行账户中。

被告应是塔列奥拜和浩尼

瑞士总检察署表示,在这7亿美元中,刘特佐转移了8500万美元给被告之一,后者随后再转移3300万美元给另一名被告。

虽然瑞士总检察署没有点名任何人,但据悉,两名被告应该是前沙地国际石油公司执行长塔列奥拜(Tarek Obaid)和董事玛浩尼(Patrick Mahony)。

去年,塔列奥拜(下图右二)的名字多次在前首相纳吉的一马案审讯时出现。其中一名证人供称,纳吉和家人于2009年8月在法国尼斯,跟塔列奥拜在RM Elegance号游艇合照。

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在审讯时更出示文件显示,塔列奥拜和玛浩尼曾通过Good Star公司的资金转移,接收8500万美元和3300万美元。

宣告不处理祖斯多投报

另外,瑞士总检察署表示,一马公司于2009年9月转移的3亿美元余额已汇给沙地国际石油公司,使之受益。

瑞士总检察署说,两名被告还帮助刘特佐在2010年9月至2011年10月期间诈骗了一马公司另外的8亿3000万美元,当作联营公司的部分伊斯兰贷款。

瑞士总检察署指出,两名被告把收到的资金用于收购瑞士和伦敦的房地产、珠宝、私募基金股权,以发展沙地国际石油公司的项目,从而赚取可观收入以及维持奢侈生活。

针对一马案泄密人祖斯多(Xavier Justo)投诉沙地国际石油公司老板勒索、敲诈、非法监禁和其他行为一事,瑞士总检察署宣告不起诉。

根据诉讼书,投报人不具申诉权利,也已过时效,或所申诉的事项不符法律规定的合理怀疑。

但诉讼书说明,这一决定可以向瑞士联邦刑事庭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