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的特赦课题引发政府成员党针锋相对,不过联邦直辖区特赦局表明,他们会在适当时机,依法检视纳吉的特赦申请。

首相署法律事务组总监凯鲁再米(Khairul Dzaimee Daud)证实,4月28日的特赦局会议并没有讨论纳吉的申请。

“特赦局秘书处想告知,上一次会议未能讨论纳吉的申请。”

“另一方面,这项申请会在恰当时机根据法规予以考量。”

会议考虑另10项申请

凯鲁再米也是联邦直辖区特赦局的秘书。他也说,那次会议是特赦局的第59次会议,地点在国家王宫举行。

他表明,会议根据《2000年监狱法令》的第54和第113条文,考虑了10项特赦申请。

他说,这是《联邦宪法》第42条文所赋予国家元首的权力,让元首特赦、缓刑或减刑在吉隆坡、布城和纳闽犯下罪行的人。各州苏丹也掌握类似的权力。

巫统在4月初议决为纳吉争取国家元首的全面宽赦,不过这个决定却引发执政党之间的矛盾和紧张。

诚信党通讯主任卡立沙末在上周四(4月27日)呼吁特赦局和国家元首,驳回纳吉的特赦申请,引起巫统领袖的不满。

诚信党主席莫哈末沙布却出面灭火,暗示卡立沙末的立场乃“个别领袖”的意见,不代表党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