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党兰斗班让国会议员西蒂再拉涉嫌偷用消防栓水源,引起哗然数天后,这起事件最终以一名承包商缴付100令吉罚款了事。

消拯局今天发文告说,经过调查后,丹州消拯局已按照1988年消防服务法令第26条文,向违规者开出罚单。

“此案已在庭外解决,肇事者即承包商沙烈忽丁(Salehudin Tuan Mat)认罪,并已在5月8日缴付100令吉罚款。”

消拯局并未说明沙烈忽丁与西蒂再拉的关系。不过,文告标题注明这是攸关西蒂再拉滥用消防栓的案件。

消拯局指出,按照上述法令条文,任何人封锁、包围或隐藏任何消防栓,以致于难以确定其位置;或干扰任何消防栓;或使用消防栓做救火以外的其他用途,都是违法的。

它说,法令阐明,任何工程若会影响消防栓的水流,务必要通过书面方式知会州消拯局局长,且获得州局长的批准。

“消拯局劝告所有单位,别随意使用消防栓的水源来应对缺水问题。”

“如果需要水供协助,民众应该按照指定的管道,即向州水务机构申请。”

西蒂坚持否认偷水

西蒂再拉的面子书专页显示,她从4月开始就积极为其选区居民提供干净的用水,而其中一张照片显示,水源竟是从消防栓取水,因而惹来擅自从消防栓取水的嫌疑。

在引起争议后,西蒂再拉坚称事先已取得消拯局和吉兰丹水务公司的批准,而且她是为了协助人民才使用消防栓的水源。

她强调,消防栓会自动充水,用之不尽,不会影响消防员取水救火。她也解释,由于佳节前一周马路上出现车龙,为了避免派水车影响交通顺畅与安全,于是他们决定就近取用消防栓的水源,以便分发给居民。

地政部长倪可敏此前训诫西蒂,要求西蒂停止撒谎,并向消拯局道歉与缴付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