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州议会前天通过废除州宪法第6(7)条文,民兴党要求检讨此条文,以改善遴选首长程序,确保过程更有序和清晰。

《婆罗洲邮报》报道,民兴党主席沙菲益昨日在亚庇召开记者会表示,目前使用宣誓书来决定首长人选的做法,容易导致政治不稳定。

“民兴党已表明,不应废除第6(7)条文。如果有改进的余地,我们可以修改,但因为他们(州议员)投票了,所以它(条文)已被废除了。”

“不过,他们(沙巴政府)承诺会让州议员参与检讨。我希望这个问题能获跟进,州政府能履行承诺,检讨第6(7)条文框架,因为该条文其中提到掌握多数议席政党应组成政府。”

根据第6(7)条文,若一个政党在选举中赢得多数议席,若该政党领导人同时也是州议员,并获多数州议员支持,将获选为首长。

不过,沙巴州议会前天通过有关反跳槽法的《2023年沙巴州宪法修订案》时,一并通过废除了第6(7)条文。

根据民兴党,当时该党14名州议员都投票反对废除第6(7)条文的法案。该法案的其他部分则一致通过。

促成立特委会检讨

另外,沙菲益也建议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以研究检讨第6(7)条文事宜。

他强调,这是为了确保所遴选的首长和政党是符合人民投票结果。

“我们不希望一个没有参加沙巴选举的政党执政州政府,这不符民主制度。”

民兴党副主席达雷尔则促请州政府,确保接下来修订的反跳槽法也适用于受委的州议员。

“他们获相同薪水、相同退休金、相同津贴,并担任职务五年,每个新任期都可重新受委,没任期限制。”

“因此,他们同样应受反跳槽法所约束。”

沙巴州议会前天通过有关反跳槽法的《2023年沙巴州宪法修订案》,首长哈茲茲在沙巴州议会提呈这项修订案,之后由州议员辩论,最终以75张支持票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