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将于7月11日聆审前首相慕尤丁就建威案的撤控申请。

承审法官莫哈末加米尔(Muhammad Jamil Hussin)今早过堂时,择定上述聆审日期。

慕尤丁的代表律师为希山郑宝德。检控官为副检察司旺沙鲁丁(Wan Shaharuddin Wan Ladin)。

法庭今早也豁免了慕尤丁出席此次庭审。

慕尤丁建威案面控7罪

现年76岁的慕尤丁也是国盟主席。他在3月10日被控4项贪污滥权和2项洗钱罪,接着在3月13日再被加控一项洗钱罪。

在四项滥权控罪中,慕尤丁涉嫌在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20日期间,以时任首相和土著团结党主席身份,收取3家公司和一个人合共2亿3250万令吉的贿款,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 23(1) 条文。

这3家公司分别是Bukhary Equity、 Nepturis及Mamfor公司,而控状中提及的个人则是阿兹曼(Azman Yusoff)。

一旦罪名成立,可判监禁最高20年,并且罚款非法收益的五倍金额,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已申请撤销上游控罪

而在三项洗钱控罪中,慕尤丁涉嫌在2021年2月25日及2022年7月8日,收取Bukhary Equity公司的1亿2000万令吉,抵触《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条文,并与同一法令第 87(1) 条文同读。

这1亿2000万令吉乃是四项滥权控罪中,所提及2亿3250万令吉的一部份。慕尤丁涉嫌将这笔钱汇入土著团结党的账户,进而抵触洗钱法令。

一旦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监禁15年,并且罚款非法收益的五倍,或者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不过,慕尤丁已于上个月入禀法庭,申请撤销属于上游控罪的四项滥权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