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正党首领安华今日指出,穆斯林通过回教法庭的程序来脱教,并未侵蚀信仰自由权利。

他认为,联邦法院在丽娜乔(Lina Joy)案件的裁决上,引起了诸多争议和辩论,主要是因为政府无法让人民对回教法庭有信心。

安华(右图)是在今日发表文告指出,公众普遍上对回教法庭没有信心的印象,相信是因为回教法庭过去在处理数项重要议题上的表现,无法令人感到满意。

“在这事件上,政府并没有很好地处理,也无法给予非回教徒信心说,宪法所赋予他们的宗教自由权利,将继续受到保障。”

“继联邦法院的裁决后,政府也没有尽力协助来自各宗教背景的各族人民,在此事件上达致共识,反而制止任何旨在促进宗教和谐的跨宗教对话。”

他认为,联邦法院拒绝丽娜乔删除身份证“回教”字眼的上诉,并非要强迫丽娜乔重新皈依回教,虽然她已经公开地信奉基督教,不过当个人欲脱离回教时,就必须遵守即有的法令及规矩。

“虽然联邦法院的判决似乎应征了非穆斯林针对信仰自由的焦虑,不过依据我的看法,有关判决不意味非穆斯林无法信奉他们所选择的宗教。有关的判决也并非意味任何一方可以强迫非穆斯林皈依回教。整体而言,宗教信仰的自由仍受到保障。”

判决并非赋予回教法庭新权力

安华认为,有关的判决只是明确指出,若穆斯林想要正式地脱离回教,他们必须通过回教法庭的程序来进行,如同丽娜乔申请删除身份证“回教”的字眼。有关的判决并未给予回教法庭任何前未所有的权力,也并未如同某方所认为般,赋予回教法庭确认非穆斯林宗教地位的权力。

“我相信回教法庭必须保留有关的权限,至于有关的决定是否合理,则必须交由回教法庭来决定。各州的回教法令,包括离婚、遗产以及遗嘱法令,已经清楚说明这点。虽然各州有关脱教的法令及程序有所不同,但是联邦宪法已经明确规定,有关的权限属于回教法庭的专有权。”

安华希望非穆斯林能够了解到,脱教在大马是一件敏感的事件,不能等闲视之。与此同时,穆斯林也必须承认非穆斯林奉行本身选择的宗教的权力将会获得保障及受到尊敬,并了解到他们也对宗教课题感到敏感。

“我呼吁所有的大马公民照顾彼此针对此事件的言行,包括其他可能影响宗教关系的课题。所有的大马国民必须在不分种族及宗教的情况之下,捍卫联邦宪法所达至的团结。除了信仰自由之外,我们也必须捍卫宪法所赋予的其他自由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