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英批回青要刑罪化脱教动议
主办丽娜乔对话会拒邀回教党
民主行动党将在来临的星期四举办一项针对丽娜乔案件判决的对话会,以探讨该案判决所衍生出来的各种法律问题。
该党秘书长林冠英(左图)今午在行动党总部召开的记者会中表示,这场名为“丽娜乔案件,马来西亚何去何从?”的对话会,将会于6月7日于八打灵再也的阿玛达酒店(Hotel Armada)举行。
他说,丽娜乔案所衍生出来的法律问题,已对许多普通家庭制造了许多痛苦,此对话会的主办目的,是为了要让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了解彼此所面对的痛苦。
他举例说,有位因结婚而皈依回教的华裔妇女在离婚后,因担心失去孩子的抚养权而不敢站出来争取自己的权益,并在此案判决后,决定离开马来西亚到新加坡去定居。
该党也希望藉着这个对话会,塑造出一个成熟和理性的空间来讨论丽娜乔一案。
“我们想安排一个对话会,一个能让人免于担心受处罚或监禁威胁的空间下发表自己的意见。我们希望在马来西亚还有公共论坛的空间。”
这项对话会的主讲人来皆是宗教界、法律界及政坛的精英,并邀请到穆斯林组织和非穆斯林组织的代表,共聚一堂,举行对话。穆斯林代表是“捍卫回教联盟”(Pertubuhan-pertubuhan Pembela Islam)及回教青年运动(ABIM)主席尤索里莫哈末(Yusri Mohammad,右图)代表,而非穆斯林的代表则是五大宗教理事会法律顾问张辉龙。
其他主讲人,还包括新任律师公会主席安比嘉(Ambiga Sreenevasan)、马来亚大学法律系副教授阿兹米沙龙(Azmi Sharom)、反对党领袖林吉祥和林冠英。另一名主讲人,著名的宪法专家兼玛拉工艺大学法律系教授沙林法鲁奇(Shah Saleem Faruqi)则有待敲定。
指回教党立场强硬更易被妖魔化
不过,行动党却拒绝邀请回教党代表出席这项对话,因为他们认为该党在丽娜乔案上采取强硬的立场,将会转移有关对话会的讨论焦点。
林冠英认为,“对于回教党而言,这项课题已没有对话的空间。论坛的管道已关闭。”
此外,他也批评回教党大会,通过要求将脱教列为刑事罪的紧急动议。
“诉诸暴力或威胁的语言,就像回教党要求将脱教列为刑事罪般,是不能被接受的。我们不想把回教党当成是敌人,但是他们若继续发表此类言论,只会协助巫统将回教党,妖魔化为所有非穆斯林的敌人。”
他认为,回教党和其他回教组织,有必须了解宗教信仰争执案的另一面。
根据《哈拉卡电子报》的报道,在上周末于吉兰丹举行的回教党第53届常年大会上,回教党大会通过了回青团所提出的紧急动议,要求将脱教列为一种刑事罪,可以在回教法庭上受到惩罚。
回青团代表阿都拉卡林(Abdullah Abdul Karim)也促请该党中央与穆斯林非政府组织携手修订《1984年回教法庭权限法令》(Akta Mahkamah Syariah Bidangkuasa Jenayah 1984),以便提高回教法庭刑罚的权限。
阿都拉卡林指出,由于《1984年回教法庭权限法令》没有赋予回教法庭权力处罚脱教者,导致脱教案一再发生。
他也建议回教党领导层,与巫统领导层会面,直接商讨有关改教等课题。如上述方法都行不通,他也建议回教党国会议员直接在国会提呈个人法案。
批丹州政府无意落实民权改革
当受询及行动党与回教党的关系时,林冠英则以回教党继续奉行回教国及在脱教立场上采取强硬路线;回教党吉兰丹州政府拒绝恢复地方政府选举;以及无意落实资讯自由法令等理由,来与回教党划清界限。
他也对回教党大选局主任慕斯达法,在回教党大会上将行动党形容为“小敌人”一词不以为然,并指这纯属暴力语言而不愿给予理会,反之该党将着重在其他较实际的议题如丽娜乔判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