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今日质疑总检察长以“主控官与法官打羽球”撤换蒙古女郎阿旦杜亚炸尸案检控团的理由,更强烈怀疑此举动机是出自于政治考量。

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今日发表文告表示,该党对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巴戴尔(Ghani Patail)突然间采纳苛刻与严厉的道德行为准则感到惊讶。

以律政司署民事组主任敦阿都马吉(Tun Majid Tun Hamzah,左图)与副检察司玛诺兹古鲁(Manoj Kurup)为首的主控团,是在6月4日开审前一天傍晚,才被临时通知从原任主控官沙列胡丁副检察司(Salehuddin Saidin)及诺琳巴达鲁丁(Noorin Badaruddin)手中接过此案。

阿都干尼昨日解释说,由于蒙古女郎炸尸案的原任主控官沙列胡丁,被人发现与此案承审法官莫哈末查基一同打羽毛球,因此为了维护公平与正义,他必须撤换此案的主控官。

历任总检察长不曾施苛刻要求

不过,林冠英(左图)却质疑说,历任总检察长包括阿都干尼在内,一直以来都没有实施这种苛刻的要求。

“总检察署一向以来都不很在乎这类道德行为,尤其是前首席大法官被人看到与他所聆审案件有关的著名毁谤案律师一起在外国渡假,但总检察署却视若无睹。”

“虽然这种对道德行为的严格要求应该受到鼓励及欢迎,然而,总检察长突然间提出这种道德要求,难免让人强烈怀疑其动机不在于司法公正,而是出自于政治考量。”

不信炸尸案会在全国大选前聆审

他指出,一般人民都不相信这宗炸尸案会在来届全国大选前聆审,只因为它将揭露一些敏感的资讯,毕竟其中一名被告阿都拉萨与副首相纳吉的关系密切。

阿都干尼宣称其在上周四才知道打羽球一事,由于时间所限,他只有3天时间去委任新的副检察司敦阿都马吉接手。

林冠英表示,阿都干尼的解释引发更多疑问的浮现。

“为何阿都干尼未在周五通知敦阿都马吉接手此案。敦马吉告诉高庭,他在周日晚上由于“未可预见的因素”才接获指示,而且无法向法庭解释这是什么因素。”

林冠英表示,总检察署当时无法向法庭解释原因,如今却经过深思熟虑后才道出真相,对相关各造包括法官、遇害者家人及辩护律师不尊敬亦不公平。

道德准则不应只限於炸尸案

他继称,该党希望阿都干尼新提出的规矩与道德准则不只局限于阿尔坦杜雅案件而已,反而将扩大至包括所有涉及副检察司的案件在内。

“总检察长应前后一致并全面检讨副检察司可通过打羽球等体育活动,或是喝酒聊天与法官社交的行为个案,以免司法界信誉受玷污,进而打击人民对司法之信心。”

“如果总检察长有心要避免整个司法受人质疑,并且被视为存有偏见,以及保障受影响各造获得公平审讯的权利,那么他必须前后一致并无畏无私地对所有案件贯彻同样的标准。若没有将这个标准实施在其他案件上,这将会突出其选择性及双重性的标准,并将打击人民对司法的信心。”

为何总检察长不亲率主控团?

另一方面,国会反对党领袖兼民主行动党怡保东区国会议员林吉祥也提出质问,为何总检察长不亲自领导主控团,因为阿旦杜亚遇害案很可能是后者任内的最大宗案件?

他指出,总检察长阿都干尼能够依循公众对负责任与透明度的要求,解释临时撤换检控团原因,此举应受赞扬。

不过,林吉祥认为,阿都干尼的解释是否能完全接受是另外一回事,丹至少一些人认为后者的解释可以被接受。

“这是因为将会有人问,为何法官莫哈末查基没有退出承审此案。”

“这也挑起一个问题,即此案是否应由森卡拉法官承审此案的问题。为何当初的主审法官森卡拉退出审理此案?即使森卡拉退出的理由,是因为他仍有一些未审理完毕的案件,这个解释太过牵强与难以人信服。”

重新挑起法官道德准则问题

林吉祥继称,这起事件重新挑起了司法制度下的主角──法官适当行为的问题,以及阿末法鲁兹于2003年出任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下文。

“阿末法鲁兹当时说要重写法官道德准则,以恢复公众对司法独立、不偏不倚及廉正的的信心。国人目前被提醒有关大马司法史上的一个污点,即当时在1994年撰写法官道德准则的首席大法官尤索晋本身也因为触犯有关准则而名誉扫地,导致他在不光彩之下离开司法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