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政府否认强硬驱逐后,社党主席再也古玛表示,拱桥农民在原地耕作已70年,不是非法侵占者,霹政府却错当擅闯而驱逐他们。

再也古玛发文告,质疑霹政府依法行事之说。

他认为,当局援引的《国家土地法典》第425条文,不适用于此事,因为该条文关于未经当局许可下占用国家土地的情况。

“我们不赞同(霹政府)说法,因为第425条文只适用于非法侵占者,即未获批准而使用国家土地的情况。”

“这些农民自70年前就在该地区定居,并一直得到殖民政府和大马政府允许,直到前几天面临驱逐。所以我们是已获(当局)’默示同意’。”

“政府是知道和允许我们在这里(耕作)。拱桥农民之前曾获农业局提供肥料援助,而霹雳州发展机构(PKNP)在2012年曾献议我们土地租约。”

“这意味着他们知道我们确实是在这里,并且当时他们希望我们继续在这里,所以如今援引第425条文是错误的。”

他强调,第425条文也没赋权土地与矿物局官员闯入菜园地,推挤和伤害人民以及摧毁农作物。

“这种行为更像是帮派作为,而非尊重人民和国家法律的明智行为。”

指替代农地不合适

针对霹政府称已通过霹雳州发展机构在曾吉京丁(Changkat Kinding)为涉及农民提供替代土地,再也古玛说,目前没有农民愿意接受。

“当局确实曾于2021年5月安排拱桥‘C’区农民参观曾吉京丁的替代农地。”

“但决定替代农地过程中,农民并没参与其中,也没征询农民意见。”

“当‘C’区农民参观替代农地时,他们发现该地区多山,没有足够的水源种植蔬菜。”

“山脚下也有几个用于养鱼的池塘,农民担心蔬菜种植的肥料和杀虫剂可能污染这些池塘。”

再也古玛指,农民已就替代农地提出异议,并要求讨论,但霹雳州发展机构或土地与矿物局没回应。

“致霹雳大臣,直到现在,没有拱桥农民接受曾吉京丁的替代农地。”

霹政府否认强硬驱逐

前天,霹雳州务大臣办公室强调,执法当局是依法行事收回菜园地,并没强硬驱逐农民。

霹雳州务大臣办公室也说,为解决这个持续11年之久的问题,州政府已通过霹雳州发展机构在曾吉京丁为涉及农民提供替代土地,并已颁布为农业区。

本周二(24日),霹雳拱桥农民面临迫迁,除了社党中委张玉珊遭推倒受伤流血,也有4人遭警方逮捕,但之后已在口头担保下获释。

拱桥共有200名农民耕种,该地一直是霹雳最大的蔬菜产区。

今年10月13日,6名农民收到通知,声称他们占用属于霹雳州发展机构的土地,要求他们在一周内撤离他们耕种的土地。

农民同意遵从土地和矿务局的指示,但要求州政府为在该土地耕种多年的他们提供替代农地。

6名农民昨日也成功向怡保高庭申请临时暂缓令,意味他们暂时不需要撤离农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