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决定不制定《跨境烟霾法案》,招致批评。环保组织绿色和平认为,这显示大马政府没认真看待跨境烟霾问题。

绿色和平(Greenpeace)东南亚分部活动策划员王佳骏今日发文告说,若能通过跨境烟霾法案,将将产生震慑作用,同时有助于鉴定哪些公司涉及境内森林火灾。

他说,新加坡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新加坡在2015年9月援引这条法令,来调查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 (Asia Pulp and Paper)有无涉及区域的森林火灾,进而造成烟霾。”

“自法令成立以来,虽然(新加坡)没公司遭罚款或起诉,但这不意味着它无效。”

理由是难搜证入罪

天然资源、环境及气候变化部长聂纳兹米日前在国会书面答复证实,政府不制定《跨境烟霾法案》,原因是在听取总检察长和法律专家的意见后,判断不容易取得足够证据来入罪。

他表示,若仅通过立法,将无法解决跨境烟霾问题,反之预防更有效果,而这需通过双边和多边外交讨论。

过去30年,跨境烟霾问题长期困扰东盟国家。在前首相马哈迪二度任相时,大马政府曾探讨制定跨境烟霾法令,但最终搁浅。

新加坡在2014年立法处理跨境烟霾问题,是首个制定相关法令的东盟国家。

大马公司涉及其中

王佳骏也提及,有大马公司在海外涉及烟霾污染。

“政府在上月说,不会保护那些涉及大规模(森林)火灾导致跨境烟霾的大马公司。”

“三日前,印尼最高法院驳回了大马嘉隆发展(TDM)集团子公司针对印尼环境和林业部的上诉。这起上诉与2019年发生在西加里曼丹的一场火灾有关。”

2019年9月,马来西亚油棕种植公司Rafi Kamajaya Abadi(RKA)与其他三家大马油棕公司涉嫌引发林火和霾害,惟RKA公司否认指控。

RKA是登嘉楼州政府属下嘉隆发展集团的子公司。

财经媒体 《The Edge》在本月3日报导,印尼最高法院维持坤甸高庭判决,RKA须赔偿1889.8亿印尼盾(约5668万令吉)的环境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