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1点31分更新

高庭裁定统民党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4项串谋失信、滥用资金和洗黑钱罪名全部成立,并判处监禁7年、鞭笞2下,以及罚款1000万令吉。

法官阿兹哈阿都哈密(Azhar Abdul Hamid)今早下判时表示,赛沙迪无法针对控状提出合理的质疑。

“法庭裁决辩方无法挑起合理疑点,以及控方已成功证明超越合理疑点。因此,被告的所有控状,罪名成立。”

他指出,在听取29名控方证人,以及宣誓供证的被告本人和4名辩方证人的证词后,法庭已按照法律要求,最大限度的考虑全部证据。

阿兹哈因此判处,赛沙迪在串谋失信罪名下,须监禁3年和鞭笞1下,滥用资金罪则是入狱2年和鞭笞1下,以及两项洗黑钱控状各坐牢2年和罚款500万令吉。

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坐牢4年取代。

阿兹哈也谕令,赛沙迪串谋失信控状的入狱刑期与滥用资金罪分开执行,两项洗黑钱控状的刑期则是同期执行。

允许暂缓执行刑罚

他也谕令赛沙迪即日起入狱,但批准赛沙迪在向上诉庭提出上诉期间,暂缓执行刑罚。

此外,阿兹哈也裁定维持赛沙迪现有的保释条件。

赛沙迪之前获准以33万令吉保外候审,以及须交出护照予法庭保管,直至案件审结,并且每月一次向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报到。

身穿黑色西装的赛沙迪神情冷静,并安抚哭泣的双亲。

控方盼刑罚具威慑力

较早前,副检察司旺沙鲁丁(Wan Shaharuddin Wan Ladin)在庭审上要求,法庭判处有威慑力的监禁刑罚。

尽管承认赛沙迪对社会有贡献,但他指出,由于政治人物犯下的罪行严重和泛滥,而被告如今更已辜负青年和广大社会的信任,因此须判处有威慑力的刑罚。

他也点出,近期发生了多起刑事失信案,因此有必要传达严肃的讯息,比如前首相纳吉在4200万令吉的SRC国际公司案中,就面临12年监禁和2亿1000万令吉的罚款。

“控方祈望被告在服刑结束后,不仅能够成为更好的人,也能成为更好的政治人物和社会的一份子。”

“他(赛沙迪)还年轻,有足够时间来改变自己,希望他能为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忏悔。”

辩方促考量社会贡献

辩护律师哈占奥玛(Haijan Omar)在向法庭求情时提出,身为前青体部长的赛沙迪曾为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如领导历史性的修宪案,把投票年龄从21岁降至18岁。

此外,他说,赛沙迪还推动了选民自动登记制,为大约300万青年人在选举中投票铺路。

哈占奥玛也提到,赛沙迪在家里的五个孩子中排行最小,不得不照顾乳癌复发的母亲,年迈的父亲则刚刚接受了白内障手术。

赛哈迪现年30岁,目前也是统民党主席。

根据控状,赛沙迪过去担任土著团结党青年团长时受委托保管100万令吉资金,但他却与时任团青副财政拉菲克串谋失信,侵吞相关款项。

另外,赛沙迪也面对于2018年4月8日至21日之间,滥用12万令吉选举资金的另一项罪控。

至于两项洗黑钱控状则指控,赛沙迪分别于6月16日和19日在新山的一家银行,将两笔源自不法活动的5万令吉,由他所持有的马来亚银行伊斯兰银行户头,转移至他所持有的土著信托基金账户。

高庭于去年10月28日裁定,赛沙迪4项罪名表面成立,必须出庭自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