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已经录取伊党甲抛峇底国会议员玛斯杜拉的口供,并援引两条法律调查她。

全国刑事罪案调查局总监苏海利今晚发文告说,此案将由武吉阿曼的刑事调查特别小组(USJT)负责调查。

警方分别援引两条法律,即刑事法典505(b)条文与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

刑事法典505(b)条文阐明,任何人发表、刊登或传播意图引起公众恐慌的声明、谣言或报道,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至于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文则禁止任何人引起公众恐慌。

已录取玛斯杜拉口供

苏海利证实,警方已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2条文,就玛斯杜拉涉嫌诽谤行动党领袖的事件录取对方的口供。

他说,由于此案还在调查,公众不应揣测案情,以免影响调查。

他也提醒公众,别滥用社交媒体与抵触法律。

根据网传短片,玛斯杜拉最近在登嘉楼甘马挽的一场伊党活动上,不实指控行动党主席林冠英、其妻周玉清与其父林吉祥跟已故马共总书记陈平、已故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甚至其他行动党领袖,如陆兆福、倪可敏与郭素沁等有亲属关系。

林冠英等行动党领袖已经驳斥玛斯杜拉,并启动刑事投报与民事诉讼。

玛斯杜拉今天到武吉阿曼全国警察总部给口供。她声称已向警方提交了其言论的“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