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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妈妈罗秀凤迎来好消息,上诉庭今天宣判,罗秀凤的前夫单方面替他们三个孩子改信伊斯兰的举动无效。

上诉庭三司今天批准罗秀凤的上诉申请。

领审法官哈德利亚(Hadhariah Syed Ismail)宣判,罗秀凤的前夫纳格斯瓦兰(Nagahswaran Muniandy)为孩子改信伊斯兰之举违法,没有获得家长双方的同意。

其他两名承审法官是哈欣韩沙(Hashim Hamzah)和阿扎哈里(Azhahari Kamal Ramli)。

高庭忽略两核心问题

哈德利亚裁定,吉隆坡高庭于去年5月11日驳回罗秀凤的司法审查申请有误,因为它没有考虑到两个关键课题。

首先是,单方面改教是否合法?其次是,玻璃市允许单方改教的州立法,即玻州的2006年伊斯兰宗教管理法令第117(b)条文是否抵触联邦宪法?

“高庭未能回答这两个问题,是明显的误导,导致法律上的错误。”

哈德利亚认为,此案受到2018年联邦法院在英迪拉(M Indira Gandhi)案的裁决所约束。

英迪拉案件,联邦法院裁定,联邦宪法第12(4)条文阐明,18岁以下未成年者的事务,包括宗教信仰,需获父母亲双方同意,才能让孩子改教。

当时联邦法院也裁定,第12(4)条文中的“家长”一词,应解释为父母双方,且联邦宪法英文版是权威文本。

哈德利亚说,纳格斯瓦兰显然未就子女改教问题,征得罗秀凤同意。

“毋庸置疑,上诉方母亲(罗秀凤)未同意子女改信伊斯兰教。”

辩方将向联邦法院上诉

针对玻州政府及玻州宗教局辩称不能援引英迪拉案件,因为没有考量到联邦宪法马来文版才是权威文本,哈德利亚认为,这一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她说,州当局未能列举证据证明国家元首曾正式规定马来文版为权威文本。

“因此,我们允许对(a)至(i)事项司法检讨,我们不裁判堂费问题。”

玻璃市伊斯兰宗教与马来风俗理事会(MAIPs)代表律师哈聂夫(Mohamed Haniff Khatri Abdulla)接受媒体访问时说,玻璃市伊斯兰宗教和马来习俗理事会(MAIPs)将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随着今天的裁决,罗秀凤的三个孩子将恢复报生纸所显示的兴都教信仰。

罗秀凤在2019年与印裔丈夫纳格斯瓦兰离婚,之后跟孩子失联。不过,法庭于2021年3月把孩子的监护权单独判给罗秀凤。

罗秀凤于2022年3月找到3名孩子,却发现他们已经改教,并由玻璃市宗教局看管。她于同年3月25日入禀司法审查申请,要求法庭宣布3名孩子是兴都教徒。

但吉隆坡高庭去年5月11日驳回罗秀凤的申请,维持她两个14岁的双胞胎女儿,以及11岁儿子的伊斯兰教徒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