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部长哥宾星披露,政府将通过《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PDPA)制定7项指南,其中包括资料泄露通知指南和资料保护官指南。

他表示,个人资料保护局(JPDP)将通过个人资料保护专员(PDP)和财政部旗下的公司Futurise Sdn Bhd制定相关指南。

“这是为了针对我国任何处理个人资料的个人或组织,设定管理和保护相关个人资料的最低要求和实际步骤。”

根据《马新社》,他是今天在个人资料保护局和Futurise签署备忘录的仪式上,如此表示。

个人资料保护局总监兼个人资料保护专员莫纳兹里(Mohd Nazri Kama)与Futurise执行长罗斯汉(Rosihan Zain Baharudin)签署有关备忘录,哥宾星和数码部秘书长罗兹里(Rodzi Md Saad)见证。

另外5个指南包括:资料可携性指南、跨境资料转移指南和机制、资料保护影响评估指南、隐私设计保护指南,以及资料剖析和自动决策指南。

哥宾星指出,Futurise被认为具有能力和技能,可以协助个人资料保护专员制定全面的标准和指南,并改进2015年制定的个人资料保护标准。

除了制定指南,双方还将在个人资料保护网站的数码化程序方面合作,以便《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下定义的所有资料用户,能够在资料保护官的新注册流程中完成线上汇款。

他补充说,快速的经济发展和最新的技术创新,使个人资料处理迅速增加,并产生需要控制的个人资料泄露风险。

修订案料今年呈国会

哥宾星(上图)表示,任命资料保护官和建立资料泄露通知,是国际公认的措施之一,资料保护官将负责确保资料使用者遵守个人资料保护法,并进行内部审计。

“我们有必要建立一个强大的框架来保护民众的个人资料,这项备忘录是支持我国数码化计划的重要举措。”

他说,从2018年起开始检讨的《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预计将在今年提呈国会下议院,总检察署正敲定修订案。

“《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的修订将侧重于当前的需求,这就是为什么会制定这7项指南。”

《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是一项规范商业交易中个人资料处理相关事项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