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打州大臣沙努西申请,从士拉央地庭移交其煽动案至沙亚南高庭审理,唯检方反对,原因是案件没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

主控官马斯里(Masri Mohd Daud)是在一份于1月23日提呈的宣誓书,提出反对意见。

“这个案子不涉及困难、复杂或不寻常的法律问题,以致需要在高庭进行完整审讯。”

“高庭已经针对《1948年煽动法令》 (第15号法令)的问题,制定了许多法律先例。”

“地庭法官有足够的能力和权限,审理属于地庭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包括被告在第15号法令下面控的案件。”

马斯里在于1月23日在高等法院提交的陈述书中说。

涉嫌侮辱王室

去年7月,沙努西涉嫌侮辱王室,而在《煽动法令》下被控两条罪。

他不认罪,获准以合共1万令吉保释候审。

沙努西的两条控罪,都是涉嫌在7月11日晚上11点于鹅唛县士拉央珍珠花园举行的演讲活动上,蓄意挑起不忠君王的感受,进而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a)条文,可在同一条法令的 4(1)条文下受罚。

一旦罪成,可判处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最多3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