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连锁餐厅据称违例对付员工,包括“频繁上厕所”也成为扣薪的理由。

这家连锁拉面餐厅所整理出的“员工禁止行为”清单,日前开始在社媒流传。

只要犯下清单所列的行为,包括请病假、频繁上厕所、工作时间使用手机与抽烟等,都会面对金额不一的罚款,而且全体同罚,包括休假的同事也必须承担罚款。

网民要求对付餐厅

其中,若在工作时间上厕所将罚款100令吉,繁忙时间上厕所则罚款500令吉。

工作时间包括上厕所期间抽烟或电子烟,则罚款500令吉。

此外,工作时间使用手机则罚款200令吉。

若有任何行径导致顾客在面子书与谷歌为餐厅打上一星负评,员工也会遭遇500令吉罚款。

在清单传开后,网民认为过分,并呼吁政府当局对付这家餐厅。

餐厅本身先报案?

人资部长沈志强接受《新海峡时报》访问时说,这家餐厅抵触了1955年的《雇佣法令》第四部分。

“雇主不能扣除员工薪水,除非是用作法律允许的用途,如雇员公积金、社险与所得税。”

“不能有其他目的的扣薪,包括所谓的纪律措施。纪律措施必须通过适当的内部调查程序解决。”

根据法令第24(1)条文,违法者可面对最高5万令吉的罚款。

沈志强敦促涉及的当事人向劳工局投报,以便采取进一步行动。

《新海峡时报》未透露这家餐厅的名字。

不过,报道指出,餐厅已经报案,并拒绝透露报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