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部副部长张念群证实,新闻局昨日推出的《马来西亚记者伦理准则》不同于大马媒体评议会所拟定的记者守则。

她今早告诉《当今大马》,新闻局与媒体评议会将有各自的记者守则,且独立运作。

张念群解释,新闻局早在1989年就有记者伦理守则,只是如今推出更新版本,适用于持有记者证的媒体从业员。

她补充,媒评会也将推出适用于其成员的记者守则。

“自1989年起,新闻局一直都有自己的记者伦理守则。不是新文件。”

“媒评会及其成员将会有自己的伦理守则。新闻局的伦理守则是适用于拥有记者证的人。”

媒评会目前仍属于筹委会的阶段,只有待媒评会法案提呈国会后,才能正式成立,届时业界将自我监管。

细节交由部长回应

询及若两份守则重叠,要如何实施时,张念群表示,这应让部长法米亲自解释更为清楚。

政府昨日推介新版《马来西亚记者伦理守则》,以取代35年前就开始使用的守则。

新的记者伦理规范有8个主要项目,即:记者有责任成为多元社会的代言人;记者必须透明及正直;鼓励记者公平地传达信息;新闻报道不受个人利益影响;信息的有效和准确;记者需要尊重隐私和保密来源;需要了解其职责范围的相关法律及政策;以及需要优先考虑不断提高自己的新闻技能。

法米昨日在推介礼表示,媒评会将负责监督通讯部这项新推出的记者伦理守则。

根据通讯部信息,媒评会被列为“支持和合作”制定新记者伦理守则的组织之一。

不过,媒评会筹委会主席詹德兰昨日澄清,筹委会确实有提供反馈,但不能视为媒评会已认可新闻局的记者守则。

此外,詹德兰说,媒评会也有权制定自己的记者伦理守则。

独立媒体运动(Geramm)则同意大马应有一套记者伦理守则,但应由媒体行业安排和监管,而非交由当局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