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和平公司申请司法审核准令,挑战反贪会冻结其11个银行账户。总检察署则以这已逾越民事法庭权限为由,反对这项司法挑战。

总检察署在书面陈词中提出这项观点,以反对巴勒斯坦和平公司(Aman Palestin Berhad)挑战反贪会冻结其银行账户的司法审核准令申请。

代表反贪会的总检察署认为,执法机构发布的冻结令,并不适合进行司法审核。

“法庭(曾)多次裁定,涉及刑事调查过程的职责或权力,并不适合进行司法审核。”

“法庭做出的这(些)裁决一再提醒我们,允许对刑事调查进行司法审核,将打开挑战类似调查权的大门,导致公共秩序混乱和失控。”

321裁定是否批准令

不过,按照马来西亚法律,司法审核是民事法庭审视行政机构在行使准司法(quasi-judicial)和准立法(quasi-legislative)权力时,是否合乎法律权限的程序。

按照惯例,申请人一般是透过司法审核来挑战,部长和政府部门等机构的决定。

高庭法官阿玛吉星(Amarjeet Singh)在听取了巴勒斯坦和平公司代表律师拉菲克(Muhammad Rafique Rashid Ali)和反贪会代表律师高级联邦律师阿莫哈尼尔(Ahmad Hanir Hambaly @ Arwi)的口头陈词后,择定3月21日裁决是否批准司法审核准令申请。

若批准有关准令,法庭将安排另一个日期,来聆听双方陈词。

巴勒斯坦和平公司是在1月31日入禀法庭,挑战反贪会冻结户口的决定。

拉菲克表示,他们曾分别在2023年11月27日和2024年1月9日致涵反贪会,要求反贪会考虑解冻该公司银行账户,以便能向巴勒斯坦提供财务援助,但不获回应。

反贪会共援引三项法令调查,分别是《2009年反贪会法令》;《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以及刑事法典。

“巴勒斯坦和平”成立于2004年,旨在开展人道主义工作,为巴勒斯坦人筹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