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慕尤丁日前向联邦法院上诉,要求恢复高庭判他在建威计划滥权案无罪释放的裁决。不过,控方认为,法律并不允许慕尤丁在联邦法院上诉。

今早吉隆坡地庭为此案过堂时,副检察司旺沙鲁丁(Wan Shaharuddin Wan Ladin)指出,慕尤丁的滥权案一开始是在地庭审理,最多只能上到上诉庭,无法抵达联邦法院。

他说,根据《法庭司法法令》第87条文,地庭案件只能带上高庭与上诉庭挑战。

他补充,若是高庭案件,则可以带上上诉庭与联邦法院挑战。

为此,他说,控方将入禀初步反对,要阻止辩方的暂缓执行判决申请。

旺沙鲁丁向法官艾祖拉指出,慕尤丁向联邦法院上诉已抵触《法庭司法法令》第87条文。

辩方坚称可向法院上诉

不过,慕尤丁的律师希山郑宝德坚持,辩方可以向联邦法院上诉。

希山郑宝德解释,上诉庭审理的上诉申请是针对高庭的裁决,而高庭的裁决则不是针对地庭裁决的上诉结果。

因此,他说,上诉庭的裁决并非第三次的法庭裁决。

法官艾祖拉之后择定4月3日为此案再过堂。

上诉庭推翻高庭裁决

现年76岁的慕尤丁也是国盟主席。他在去年3月10日于地庭被控4项贪污滥权和2项洗钱罪,接着在3月13日再被加控一项洗钱罪。

在四项滥权控罪中,慕尤丁涉嫌在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20日期间,以时任首相和土著团结党主席身份,收取3家公司和一个人合共2亿3250万令吉的贿款,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 23(1) 条文。

不过,慕尤丁去年4月入禀法庭,申请撤销属于上游控罪的4项滥权控罪。同年8月15日,吉隆坡高庭批准慕尤丁的撤案申请,判他无罪释放。

2月28日,上诉庭推翻高庭的裁决,恢复4项滥权控罪。翌日,慕尤丁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