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求助国际刑警通缉,凯丽透露两次申请皆失败
根据凯丽(Clare Rewcastle-Brown),她是从英国当局获悉这件事。
“我今天(昨天)有则新闻,国际刑警组织拒绝了马来西亚对我发出红色通缉令的申请。”
红色通缉令为应特定国家要求所发布的国际通缉令,以寻求世界各地执法单位逮捕并引渡某名嫌疑人或犯人。
揭弊网站《砂拉越报告》创办人凯丽声称,国际刑警组织已驳回马来西亚政府对其发出红色通缉令的申请。
根据凯丽(Clare Rewcastle-Brown),她是从英国当局获悉这件事。
“我今天(昨天)有则新闻,国际刑警组织拒绝了马来西亚对我发出红色通缉令的申请。”
红色通缉令为应特定国家要求所发布的国际通缉令,以寻求世界各地执法单位逮捕并引渡某名嫌疑人或犯人。
凯丽并没说明,大马当局是在何时向国际刑警组织提出申请。
《英国广播电视台》上个月报道,马来西亚执法单位曾就凯丽揭露一马公司丑闻,二度申请红色通缉令。
凯丽说,国际刑警组织已驳回了两份申请。
接到高级部长玩笑简讯
根据凯丽,某名部长给她发了简讯,开玩笑说只有在她踏足马来西亚,才会被控。
“所以,就像你们某位高级部长昨晚给我发讯息开的玩笑那样,‘只有你在马来西亚,我们才能够逮捕你’。”
“我想,我可以稍微感到宽慰。但对于试图在马来西亚写作、工作、确保当权者和政府问责的记者而言,我不认为这是个好消息。”
她昨日是在独立新闻中心举办的论坛“追求真相:揭露腐败的内幕”上发言。她是通过网络连线的方式参与论坛。
论坛商议媒体自由相关问题,由诺丁汉大学学者扎哈隆(Zaharom Nain)主持,四名讲者分别为凯丽、统民党代主席阿美拉、资深记者玛尼玛兰(G Manimaran)、独立新闻中心执行总监瓦莎奈度(Wathshlah Naidu)。
吁改革钳制新闻自由恶法
论坛上,瓦莎奈度表示,新闻媒体内饰民主的第四大支柱,必须确保其监管不受政治和商业利益所操纵。
“我们要求彻底改革破坏马来西亚媒体自由的过时恶法。”
“这包含立即停止援用《刑事法典》第500条文(刑事诽谤)、《1984年印刷与出版法令》、《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1948年煽动法令》、《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等法律。”
“此外,也应对其展开紧急审查,以作修订或废除。”
她强调,马来西亚的法律,须在言论自由与媒体自由的层面上,符合国际规范。
她呼吁政府谨守《世界人权宣言》和新闻伦理标准,并表明对媒体自由施加任何限制,都必须证明其合法目的、必要、相称。
瓦莎奈度也呼吁,拟议设立的媒体评议会,其运作应当不受政府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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