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公司民事起诉前首相纳吉案昨天继审。本案第三答辩人沙鲁哈米向高庭供称,他过去在SRC国际私人公司担任董事时,只是个花瓶。

沙鲁(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现年54岁,也是前一马公司执行长。他声称,答辩人纳吉当时对SRC行使了绝对的权力和控制,以致他无法真正履行身为董事的职责和角色。

《马新社》报道,他也否认纳吉的指控,即他是SRC所有损失的罪魁祸首,因为他在担任SRC董事时疏忽违法和玩忽职责。

“当时,我相信纳吉(第一答辩人)和聂菲沙(第二答辩人,时任SRC公司董事兼执行长)告诉我,SRC成立是为了从事战略投资,以促进大马的国家利益。”

“必须指出的是,纳吉当时担任首相兼财政部长。我也获得告知,为了战略投资计划,SRC需要大量资金。

“因此,SRC有必要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申请借贷。”

指控纳吉欺骗董事局

沙鲁声称,在KWAP批准并发放贷款后,聂菲沙告诉他,SRC正在印尼和蒙古推展两项大型煤矿投资,需要尽快拿到贷款,以免错失良机。

他指控纳吉和聂菲沙欺骗误导董事局,以致董事们不知道当初领出KWAP 40亿令吉借贷的真正用意。

“此外,我当时没有理由怀疑SRC存在可疑的事情。”

“我记得,我当时还跟聂菲沙说,鉴于金额庞大,相关投资项目需要尽快实行。”

与此同时,当沙鲁接受纳吉律师莫哈末法翰(Muhammad Farhan Muhammad Shafee)的交叉盘问时表示,纳吉就宛如“国际象棋大师”,操控了SRC和一马公司的所有事务,确保所有的计划都按他的意志进行。

本案承审法官是阿末法依祖(Ahmad Fairuz Zainol Abidin),审讯将在4月15日继续。

SRC是一马公司(1MDB)的子公司,他跟其子公司GMSB是在2021年5月7日兴讼,起诉答辩人纳吉失信、滥权,以及为一己之私挪用SRC的资金。

纳吉在2012年5月1日至2019年5月4日期间,担任SRC的名誉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