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民事诉讼开审,申诉成了纳吉骗案受害者
诉方首席律师林志伟今日在吉隆坡高庭朗读期开案陈词,其中引述纳吉所述的SRC国际公司成立目的,“作为马来西亚经济可持续发展支柱造福人民”。
“SRC并没有成为造福人民的工具,反倒成了第一答辩人(纳吉)借首相、财政部长、SRC荣誉顾问、幕后操盘手多重角色之便违法,所策划出的大规模、跨司法辖区大型骗局受害者。”
SRC国际公司民事起诉前首相纳吉失信,且违反法定义务的诉讼今日开审。
诉方首席律师林志伟今日在吉隆坡高庭朗读期开案陈词,其中引述纳吉所述的SRC国际公司成立目的,“作为马来西亚经济可持续发展支柱造福人民”。
“SRC并没有成为造福人民的工具,反倒成了第一答辩人(纳吉)借首相、财政部长、SRC荣誉顾问、幕后操盘手多重角色之便违法,所策划出的大规模、跨司法辖区大型骗局受害者。”
“SRC是第一答辩人所操纵的工具,以从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取得高达40亿令吉的贷款,而其中至少1亿2000万美元图利自己,最终造成SRC乃至人民至少11亿8000万令吉的损失。”
“这项损失仍在不断积累。顺带一提,第一答辩人出任财政部长时,公务员退休基金局是在其监管之下。”
掌权者须维护公共利益
他解释,SRC公司起诉纳吉并索赔,是缘于公司在传统与再生能源、自然资源、矿业的投资。
“这些投资根本上是为了造福人民,本期望掌权者能秉持诚信为公共利益行事。所有渠道皆向掌权者开放,他们有义务只以符合公共利益的方式行事。简言之,就是国库的监守人。”
“民众将信任投放到公职者身上,期望他们不会滥权,并充分理解他们的行为或会伤害到他们宣誓要维护的体制。”
“尽管无法想象,但本案中确实存在滥权。第一答辩人在SRC拥有至高决策权,最终却造成为公共利益而生的公司受损。”
“这些滥权(行为)贯穿并存在于(SRC)向第一答辩人提出的各诉讼理由和索赔。”
SRC公司民事起诉纳吉
本案承审法官为阿末法祖(Ahmad Fairuz Zainol Abidin)。
SRC公司曾为一马公司子公司,后为财长机构全资子公司,在本案中起诉纳吉渎职。
纳吉曾在2012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4日期间,出任该公司的名誉顾问。
他目前正因SRC案在监狱服刑,刑期原为12年,惟近期获特赦局减刑至6年,而罚款额也从2亿1000万令吉减少至50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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