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官员阻扰新山《幸彤在监狱》放映会播片,更逮捕和调查负责人。公民组织柔南黄色行动小组斥责是次行动毫无必要,徒然浪费公帑。

柔南黄色行动小组(JYF)为放映会承办单位。

该组织今日发表文告表明,他们此前曾多次放映多部主题各异的纪录片,以探讨海内外民主、人权议题,却是首次遭到内政部阻挠放映。

“我们对内政部和警方劳师动众上门调查感到不解,也不知道是哪方人士的投报,能够促使执法部门投入那么多的资源,去处理这样一场小型纪录片放映活动。”

“我们认为这样的行动是毫无必要的,是在浪费国民的纳税钱。”

3月30日,内政部、警方在放映会开始前现身活动地点,以“未经电检局审查”为由禁止纪录片放映,更援引《电影审查法令》第 6(1)条文(未经批准的电影、电影宣传品)逮捕柔南黄色行动小组成员兼放映会协调员李成钢。

法律条文不符时代需求

柔南黄色行动小组指出,上述条文早已不符时代需求,反会沦为打压异议的工具,因此要求各造共同推动修法,废除或修订相关条文。

“我们同意自由电影网络(Freedom Film Network)执行长夏美玉所言,在现今时代,相关法令要求所有影片送审是不现实的,它只会沦为打压异议的工具。”

“我们相信,不少马来西亚公民组织都曾拥有或曾放映未经电检局批准之影片,以作公共教育用途;希盟—国阵联合政府中的一些政治领袖,也曾参与这些未经电检局批准影片的放映活动。”

“我们疑惑,为何这条不符合时代需要的条文,仍被现今的政府援引来对付本小组的成员。”

纪录片《幸彤在监狱》讲述香港人权律师兼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被控违反国安法、颠覆国家政权,被拘禁在狱中等候审判的故事。

此次纪录片放映会为系列活动,早于3月2日和3月23日分别在吉隆坡和怡保顺利放映,3月16日的槟城场次则因场地问题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