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氏青年遭泼热水引发网路公愤,浮罗山背地庭今判处泼水女子监禁10年,罚款6000令吉。

法庭上,法官阿召法里(Ahzal Fariz Ahmad Khairuddin)斥责道,余秀琦(音译,Oo Saw Kee,39岁)泼热水致伤苏莱拉什(A Solairaj,33岁)的行为是残酷且非人道。

他补充,余秀琦当时并非是受到挑衅才回以上述行为。

“就本案而言,法庭需要考虑到公共利益,而非被告的个人利益。”

“我们必须发出警告,以防止这种行为在其它地方重演,尤其是针对身障人士。”

“马来西亚多元社会不能容许这种行为再度发生。”

根据控状,余秀琦是于4月19日早上9点24分犯下上述罪行,违反了《刑事法典》第326条文(严重致伤他人),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

余秀琦选择认罪。

根据网传闭路电视影片片段,苏莱拉什走入余秀琦所在的电梯,即站在电梯一角,余秀琦则从手中袋子拿出水瓶子,将瓶中热水泼向苏莱拉什。

据检方说法,两人自2014年即居住在同一栋公寓,惟双方此前并不认识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