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著团结党英德拉马哥打国会议员赛夫丁阿都拉建议召开特别国会,以推动选举委员会主席的委任,以及《国会服务法令》。

赛夫丁阿都拉(Saifuddin Abdullah)也是前外交部长。他提议在国会6月复会前,先开会以针对两个重要的课题设立特别委员会。

“这个特别会议可以在6月国会复会之前召开,至少开会两天,我们可以藉此讨论选委会主席(的委任)和《国会服务法令》(PSA)。”

“我的建议是在新古毛补选后召开(这个特会)。”

赛夫丁阿都拉是昨晚在净选盟办公室参与论坛时,发表上述意见。

或由议长设立委员会

赛夫丁阿都拉(下图左)指出,另一种任命选委会主席的方式是,首相安华要求国会议长佐哈里设立一个委员会。

“但是,如果有必要召开特别国会会议,国会议员都会出席。”

选委会主席阿都甘尼将于5月10日退休,而新古毛补选的投票日落在5月11日。

此前,净选盟曾建议政府设立“国会选举事务常务委员会”,以便朝野议员能监督选举委员会。

净选盟也要求安华政府落实“百分百改革”,曾要求首相安华落实十大改革,其中包括改革选委会主席和成员的任命以及恢复《国会服务法令》。

今年3月,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阿莎丽娜披露,制定《国会服务法令》的工作进度“已达90%”,而相关法案也已备妥。

选委会或是“选改之母”

马来西亚国立大学(UKM)马来西亚与国际研究所副教授陈穆红(Helen Ting)也是论坛小组成员之一。她认为,允许选举委员会独立行事将会是“选举改革之母”。

“国阵和希盟的宣言都列明,有必要重新评估关键领导职,包括选委会主席的任命。”

“但截止至今,这些都还未完成。或许是当局没有时间。”

“因此,第一步是(考虑)任命一个国盟和团结政府都能接受的人选。”

陈穆红提及,交由国会讨论选委会主席的任命,让朝野有机会检视其候选人,并更加熟悉这些人。

她认为,选委会应能够自主行事,当局不应将它视为公务员。

“新任主席必须乐于与公众沟通。他们可能不需要经常听取每个人的意见,但必须愿意向公众解释所采取的行动。”

“看看(前选委会主席)阿兹哈(Azhar Azizan Harun)。他主动与公众沟通,虽然只是一小步,但却产生了影响。”

阿兹哈也是前国会下议院议长,他在2018年9月21日受委选委会主席,但中途他辞职,于2020年转任议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