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刀试图擅闯国家王宫的两名男子今日在吉隆坡法庭被控,其中一人被控两条罪。

吉隆坡总警长鲁斯迪(Rusdi Mohd Isa)今午发表文告透露,两名男子皆在《刑事法典》第447(擅闯罪),并且在511条文(企图犯罪)下同读。

根据鲁斯迪,两人双双认罪。

他补充,其中一人也面对额外控罪,即抵触《1958年腐蚀物、爆炸及危险武器法令》第6(1)条文,而被告否认有罪。

“截至目前,他们试图闯入(王宫)的动机还无法确定。”

5月17日,这两名男子乘车试图进入国家王宫时,在三号大门遭警员拦下

他们当时声称要去见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警方随后在车上搜出巴冷刀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