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11点18分更新

国会反对党领袖韩沙再努丁的前助理赛益阿米尔,因为涉嫌在任内接受35万令吉贿赂,今天在吉隆坡地庭面对两项受贿罪名。

不过,赛益阿米尔(Sayed Amir Muzzakkir Al Sayed Mohamad)否认有罪,要求审讯。

案发时,韩沙在首相慕尤丁领导的政府当中担任内政部长,而赛益阿米尔则出任其政治秘书。

根据控状,42岁的赛益阿米尔涉嫌于2020年12月接受现金贿赂,以协助一家公司取得一项总值约3亿8100万令吉的政府合同,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

一旦罪成,赛益阿米尔将面对反贪会法令第24(1)条文所规定的刑罚,最高监禁20年,以及不低于贿金5倍的罚款,或1万令吉的罚款,视何者为高。

协助赢得器材维护合同

控状说明,赛益阿米尔接受Nexuscorp Group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经理旺阿扎哈(Wan Azhar Mohamed Yusof)的贿赂,以帮助该公司赢得合同竞标。

这项合同总值3亿8111万2042令吉44仙,是为警方的基础器材、伺服器、RMPNet System使用者软体和收音机,提供零件和维护服务。

根据控状,赛益阿米尔是在2020年12月4日至16日之间,在其位于吉隆坡Solaris Dutamas的我的土地基金会(Yayasan Tanah Aku)办公室犯下上述罪行。

明日在沙亚南地庭面控

副检察司林伟强(译音,Zander Lim Wai Keong)要求把保释条件设在10万令吉、一名担保人、交出护照,并每月到邻近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且不得与案件证人接触。

林伟强指出,被告明日也将在沙亚南地庭面控。

不过,赛益阿米尔代表律师尤努斯(Md Yunos Shariff)则向法庭要求放宽保释条件。

他指出,赛益阿米尔没有潜逃风险,在调查期间都给予反贪会配合,且也在今日出席庭审。

地庭法官罗兹娜(Rozina Ayob)最终允许赛益阿米尔以6万令吉保释金,加上一名担保人,以及缴出护照的条件下保释候审。

罗兹娜也择订7月1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