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若原订安排,新古毛补选“竞选车”案今天并没有执行重新提控程序,被告拉玛莎米获得释放,而重新提控程序将留待下周四进行。

拉玛莎米(P Ramasamy)的律师拉杰什(Rajesh Nagarajan)向《当今大马》指出,原订今天的重新提控程序,改到5月30日。

“拉玛莎米今天会从监狱获释。他的案件会在5月30日审讯。”

拉玛莎米之前被控在5月4日下午驾驶一辆皮卡车,车上载有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的肖像、首相安华的肖像及希盟党旗等,因而抵触《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4A条文。

两天后,新古毛推事庭的推事茜蒂法蒂玛(Siti Fatimah Talib)在拉玛莎米认罪后,判处他监禁1个月,并罚款3000令吉。

但沙亚南高庭昨天批准拉玛莎米的刑事检讨,推翻新古毛推事庭的裁决,并指示案件发还新古毛推事庭,重新宣读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