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警方宣告受害者不再追究柔佛王储东姑依斯迈的私人保镖殴打一事,惟捍卫自由律师团强调,刑事案中并无“和解”一事,促警方继续调查。

捍卫自由律师团(LFL)总监再益玛立(Zaid Malek)今日发文告质疑,警方昨早刚证实开档调查,下午就紧接着宣告受害者不要追究,令人质疑警方在为自己停止调查找借口。

再益玛立指出,警方上下午的两个说法矛盾,令人怀疑警方其实已终止调查,而吉隆坡总警长的说法更透露了这种迹象。

再益玛立强调,刑事案没有所谓加害者和受害者之间“和解”的情况,“一旦警方接到犯罪的信息,就有责任展开调查。”

“《1967年警察法令》第3(3)条文规定,警方的职责包括维护马来西亚的和平与安全、预防和侦破犯罪、逮捕和提控犯罪者。”

“(警方)不能仅仅因为有人报案,推翻或撤回最初的投报,就无视这一职责。如果警方允许这样做,则当权者就可以此来胁迫任何人撤回投报。”

“这将导致我们的刑事司法系统崩溃,使刑法成为一场闹剧。”

“为何没拿出同样热忱?”

再益玛立质疑,就批评政府或3R案件,警方往往雷厉风行地调查和逮捕涉及者,但在本案却似乎行动缓慢。

“这令人不禁作比较,质疑警方在本案为何没有拿出同样的热忱。”

再益玛立提醒,《联邦宪法》第8条文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警方应继续调查案件,且保持公正独立,不受外来干预。

“没有人可以因为他们的地位或关系而逃避法律制裁。这样处置是在嘲弄正义。如果每个人在法律面前得不到平等对待,我们如何期望人们遵守法律?”

“我们要求警方继续对此事进行调查。调查必须彻底、公正和独立。

“政府须保证不干预调查”

“这事涉及公众利益的问题,政府也必须保证不干预调查。”

“这关系到大马的法律及其执行者的诚信,任何失误都必将导致摧毁民众对司法的信任。”

武吉阿曼全国刑事调查总监苏海利昨天上午回应媒体询问时证实,警方正在调查一宗电召车司机被王室成员保镖攻击的案件。

苏海利并没透露王室成员的具体身份,不过记者提问时提及“东姑依斯迈保镖”所涉及的案件。

根据媒体报道,46岁的失聪司机在吉隆坡中环车站附近一间五星级酒店停车等候,而涉案保镖则殴打司机,并命令司机移走车子。

报道说,司机较后到吉隆坡中央医院接受治疗与报警。警方已拿走受害者的手机及行车记录仪取证。

不过,吉隆坡总警长鲁斯迪下午发文告指出,投报者在当天晚上9点59分第二度报案,声称事情已经妥善解决,不想案件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