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兆福呈法案废除航委会,投诉或申请转介民航局
交通部长陆兆福说,大马航空委员会(MAVCOM)所接获但未解决的申请或投诉,在并入大马民航局(CAAM)后由民航局接手,且会继续处理解散前所面对的法律诉讼。
他说,2024年大马航空委员会(解散)法案修正的14项条款,包括第8条阐明,航委会所接获却未完成的申请与投诉,将转介民航局。
他说,这项修正旨在确保服务管理的延续性,比如空路航权申请、航空服务执照(ASL)、航空服务准证(ASP)、机场营运商准证(AOL)和地勤执照(GHL),还有航空公司相关的投诉,将由民航局全面接手。
“废除航委会的功能并限定于民航局,将提高民航服务传递系统的效率,特别是服务方面的许可证。”
国会报道
交通部长陆兆福说,大马航空委员会(MAVCOM)所接获但未解决的申请或投诉,在并入大马民航局(CAAM)后由民航局接手,且会继续处理解散前所面对的法律诉讼。
他说,2024年大马航空委员会(解散)法案修正的14项条款,包括第8条阐明,航委会所接获却未完成的申请与投诉,将转介民航局。
他说,这项修正旨在确保服务管理的延续性,比如空路航权申请、航空服务执照(ASL)、航空服务准证(ASP)、机场营运商准证(AOL)和地勤执照(GHL),还有航空公司相关的投诉,将由民航局全面接手。
“废除航委会的功能并限定于民航局,将提高民航服务传递系统的效率,特别是服务方面的许可证。”
在国会提呈法案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上述法案二读。
此外,陆兆福说,交通部修正第9条款旨在增设条款,在法案生效日期前个人持有的任何执照或许可证,或分配给个人的国内或国际航线的空路航权,将予以豁免。
有鉴于此,他说,在航委会并入前已获得空路交通航权、ASL、ASP、AOL或GHL的航空公司、跑道与机场营运方,在上述法令颁布先报后依然有效,确保大马的航空服务不受影响。
他说,第11(a)条款则阐明,在上述法令下受委的航委会成员,将终止担任所属职位。
“11(b)条款则阐明,在法令生效起的两年内,除了交通部秘书长之外,航委会其他成员禁止以合约制效力,或展开或从事以航空业营利为目的的生意或相关活动,除非获得部长的书面批准。”
“至于第12条款,旨在增设条文,以便航委会解散后继续对其展开的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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