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马迈向数码化未来,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正在探讨设立一套通讯和多媒体行业的资讯和网络安全新指南,以保护互联网用户。

这套指南旨在提高网络安全标准,优先考虑公共安全,并强调需要以保护公众为重点。

通讯委会成员德里克约翰指出,目前的指南并不完全有效,而新指南不只将惠及电讯服务供应商和数据中心,最重要是有利公众。

他昨天接受《马新社》访问时说,“目前的标准使用‘最大努力’(best effort)这一术语,因此我们必须对其下定义。它涉及组织你的组织、评估威胁、保护你的客户并确保他们不会面临诈骗风险。”

称有必要保护用户

他指出,数码化增强网络犯罪分子的力量,进而凸显保护最脆弱群体的必要性。

“我们必须保护我们的人民、服务用户和电话用户。服务供应商通常将其技术、硬件和软件视为资产,但却忽视客户的重要性。”

谈到《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63条文,德里克约翰说,根据大马法律,执照持有人有责任尽最大努力防止其网络或服务被用于犯罪活动。

“该法令明定最低安全水平。根据第263条文,所有执照持有人必须确保其网络不被用于犯罪或企图犯罪活动,如勒索软件或诈骗。”

将讨论制定最低标准

德里克约翰在昨日出席草拟指南的汇报会,与会者包括约40家网络安全服务公司、会计和风险管理公司。

他形容,这场初步汇报的成果大有可为,并提到计划与利益相关方如内政部、数码部、警方和国家网络安全机构(NACSA),展开咨询。

“我们也将与电讯服务供应商和数据中心讨论制定最低标准。在一开始,这些将作为最佳实践和指南,但最终可能成为强制标准。”

此外,该指南旨在确保服务供应商有效解决网络安全威胁,包括诈骗、欺诈、与勒索软件相关的犯罪、儿童性虐待材料,以及任何其他违反大马法律的行为。

数家出席汇报会的公司也对通讯委会所采取的举措表示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