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自由律师团促政府停查社运分子希山慕丁莱斯,惟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澄清,只传召希山慕丁录供协查,而未逮捕他。

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今日发文告澄清,他们与警方传召希山慕丁,以协助调查其转发的文章,而他并非调查对象。

“通讯会要澄清,希山慕丁并非调查对象。”

“(我们)采取的行动,是要他针对其部落格‘TukarTiub’转发的内容,录取口供。”

通讯会也强调,警方未逮捕希山慕丁或充公任何器材,且昨日傍晚6点45分已结束录供。

按程序发出传召通告

此外,通讯会指出,他们是按程序发出传召通告予希山慕丁(上图)。

“通讯会强调,(当局)对任何人展开的调查行动,都是符合现有法律的规定。”

希山慕丁是昨日下午3点30分到十五碑警局给供,他因转发前副首相嘉化峇峇儿子淡林嘉化于4月25日发布的帖文,而面对调查。

警方随后到他家搜查,惟并没有没收其电脑。

捍卫自由律师团总监再益玛立(Zaid Malek)今早发文告抨击安华,为维护声誉而滥用权力,同时促当局停查希山慕丁。

“调查希山慕丁是令人愤慨的举措。《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是一项压迫性的法律,且安华领导的希盟曾经承诺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