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市州拉惹端姑赛希拉祖丁表态,反对以马来统治者理事会的名义,为联邦政府拟议制订的《联邦直辖区宗教司法案》背书。

玻州宗教司阿斯里(Mohd Asri Zainul Abidin)今早在面子书贴文,转达拉惹端姑赛希拉祖丁的立场。

“拉惹端姑赛希拉祖丁谕令我告知(诸位),他不同意以马来统治者理事会的名义,支持《联邦直辖区宗教司法案》。”

法案拟定义逊尼派

此前,阿斯里就曾表明,政府不应通过任何“以宗教名义,束缚人民思想、剥夺思想和学术自由”的立法。

7月2日,首相署(宗教事务)部长莫哈末纳因提呈了三部伊斯兰相关法案到国会进行一读,分别为《联邦直辖区宗教司法案》、《联邦直辖区伊斯兰法律(修订)法案》、《联邦直辖区伊斯兰法庭程序(修订)法案》。

其中,《联邦直辖区宗教司法案》详细说明了联邦直辖区伊斯兰法规委员会、伊斯兰天文委员会、新月观测委员会、伊斯兰教义监管委员会的成立,并由宗教司领衔等细节。

此外,法案也从阿什尔里派、马图里迪派、沙斐仪派法学的信仰角度,定义了逊尼派。

哈迪称需深入研究

对此,伊党主席哈迪阿旺表明,有必要深入研究《联邦直辖区宗教司法案》。

他表示,伊斯兰有着数十个教派,而没有任何一个权威学者会容许自身的教派获宣布为国教。

“我认为,没有学者会容许他们的教派获宣布为国教,无论是马立克教派的伊玛目,沙斐仪教派的伊玛目,还是汉巴里教派的伊玛目。”

“只有伊斯兰能够成为国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