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警长拉扎鲁丁声称,已对涉嫌殴打失聪电召车司机黄荣强的警员施以纪律处分。不过,前上诉庭法官哈密苏旦认为,提控涉案警员才是明智之举。

虽然宪法没赋权受害者要求提控加害者,但哈密苏旦(Hamid Sultan Abu Backer)表示,即使要耗上几十年,公众和负责维护法律公平和公正的相关机构仍有权反复挑起这课题,以确保罪犯被提控。

“尽管某些国家有(追诉期,但马来西亚)犯罪没有追诉期。”

“提控权在总检察署手上。”

律师不满仅处分未提控

随着柔佛王储随扈打人案发生两个月余后仍未有下文,黄荣强前天(14日)在捍卫自由律师团(LFL)与聋人权益与福利倡导组织(DAWN)的代表陪同下,召开记者会公开事发的影片。

随后,拉扎鲁丁回应称,涉及的警员已受到纪律处分。

但黄荣强的律师苏仁德兰(N Surendran)提醒此举仍不足够,总检察署需尽速提控肇事者。

这名随扈是警方派往保护柔佛王储东姑依斯迈的护卫。他涉嫌于5月28日,在一家五星级酒店殴打停车等候的黄荣强,并勒令他将车子移走。

5月31日,黄荣强召开记者会,申诉在警局内遭到警方胁迫撤案和解,而当时有一名王室代表在场。据称,黄荣强共签署四份报案书,仅有首份报案书是由黄荣强亲自供诉,另三份则是警方所准备。

6月5日,拉扎鲁丁透露,相关调查报告已呈交予总检察署,以作进一步行动。同一天,警方也向黄荣强录供,以调查警员滥权的相关指控。

7月19日,DAWN陪同黄荣强到总检察署提呈备忘录,促请总检察署提控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