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的一马公司案续审。纳吉辩护律师沙菲宜形容,纳吉的前特别助理安哈里为“腐败官员”,并涉嫌诬陷其上司。

沙菲宜今日在吉隆坡高庭表示,控方证人安哈里(Amhari Efendi Nazaruddin)是在逃商人刘特佐的帮凶。

他指出,安哈里无法为其证词提供确凿证据,即纳吉曾于2009年参与成立一马公司的前身机构——登嘉楼投资局(TIA)。

沙菲宜声称,没有其他证人能够佐证安哈里的证词,即他在2009年曾代表纳吉出席一场有关成立登嘉楼投资局的会议。

“安哈里是一名腐败的官员,他在知情下接受刘特佐提供的20万美元‘贷款’,作为他购买房产的过渡性贷款。”

“安哈里有充分理由撇清自己与刘特佐的关系,并将责任推给纳吉。”

像是脑中被植入芯片

“如果他(安哈里)是因上司指示或批准才做出不当行为,而非其个人贪腐动机,他的信誉或许还有挽救的余地。”

“安哈里作为证人出庭时,脑中已经装载好程序,几乎像是脑中被植入了芯片。”

“他不得不说这些,因为他一直都在收受刘特佐的贿赂。”

安哈里曾供称在创办登嘉楼投资局时,他时常会晤刘特佐,惟不曾在首相办公室内会面。他当时也提到,纳吉时常会批准刘特佐的建议,而他本身则会常常向纳吉查核刘特佐的说词。

柯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是本案承审法官。

检方已在5月30日结束传召证人环节。目前审讯进入口头陈词阶段,不涉及证人作证,仅由法律团队总结。

纳吉在本案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7000万令吉,另外21项罪名则为接收与转移非法收益。

在4项滥用职权的控罪中,纳吉被控于2011年2月24日至2014年12月19日期间,在吉隆坡武吉锡兰的大马银行犯下罪行。

至于21项洗钱罪名,纳吉被控于2013年3月22日至2013年8月30日期间在同一家银行犯罪。

纳吉于2018年9月20日被提控,其刑事案审讯始于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