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嘉楼女跳水选手参加马运会,违反州政府禁令。在登州政府要求解释下,登州业余游泳公会今天为此道歉。

登州官媒《TRDI》报道,登州业余游泳公会会长杜振耀说,这次是他们公会发起参赛,而费用则由公会与运动员家长承担,州政府并不知情。

因此,杜振耀表示,对于这次参赛引起一些人不满,登州业余游泳公会负上全责。

“此前,我们曾多次与登州体育理事会会面,商议州政府所规定的(参赛)条件。”

“我们也在之前会面中要求派遣运动员参加马运会,毕竟他们训练已久,也曾透过公会参加海外赛事。”

“不过,这次的马运会,是我们登州业余游泳公会自发派遣运动员前往(参赛),资金和费用是公会和运动员父母所承担。” 

会晤登州行政议员

杜振耀等公会代表今天也在瓜拉登嘉楼,会晤登州行政议员希山穆丁(Hishamuddin Abdul Karim,下图)与登州体育理事会总监阿末沙里查(Ahmad Shahrizal Yahaya)。

杜振耀也是前登州马华主席。他解释,登州业余游泳公会误解了州政府设下的运动员服装规范。

“我们误解了服装规范,我们以为这实属平常,毕竟(服装)在任何国际赛事中都是统一的,直到成为课题后,我们才意识到我们的错误。”

“队伍管理层经常与行政议员商议……我们以为马来西亚和国际游泳机构所规定的服装不会有问题。”

登州跳水项目经理符慧珠(音译,Foo Wai Choo)也承认,希山穆丁确实禁止他们派遣派遣穆斯林女性跳水选手参加马运会。

“我们此后会按照州政府所允许的那样,尝试寻找非穆斯林人才。”

州政府要求解释

去年10月,登州政府以比赛服装不符伊斯兰规范为由,禁止运动员参加本届马运会的女子体操和韵律操项目。

但在本届马运会中,穆斯林女性跳水选手嘉纳(Uzlifatil Jannah Ashraf)和依索拉(Ilyssa Ixora Imran)却代表登州参加跳水比赛,并获得女子10米双人跳台项目铜牌,而嘉纳也在一米跳板项目中获得铜牌。

希山穆丁获悉后在昨天表示,他将传召登州体育理事会及登嘉楼业余游泳公会,要求他们详细解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