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轰反贪局近15年表现奇差
前总警长吁设立警察投委会
前总警长敦哈聂夫(右图)再次开火,炮轰反贪污局近15年来的表现奇差及令人大失所望,并且批评政府没有兑现其透明度、负责任与肃贪的承诺。
哈聂夫是於周二在国库控股发展研讨会(Khazanah National Development Seminar)上发表演讲,提出他对种族关系、社会契约、国家行政和其他课题的看法。其讲词今日在英文《太阳报》上转载。
这名任期最久的前总警长表示,在我国独立之初,反贪重任原本是由警队负责,但是自反贪局於1967年创立后,后者便接手反贪任务,并且做得有声有色。
哈聂夫是於1974年至1994年期间出任总警长,最近频频针对警队和贪污问题,做出公开批评。
哈聂夫表示,反贪局在近15年的表现却每况愈下,虽然在新反贪局总监上任后曾出现一些改善的迹象,但是此肩负反贪重任的机构却不能单单仰赖一名领导人的表现,而是整个制度必须完善、透明与负责任。
政府肃贪失败导致司法受损
哈聂夫表示,目前许多人皆认为,政府无法有效的兑现其透明度、负责任与肃贪的重要承诺,最终导致我国司法制度也受到损害。因此,当局有必要设立独立司法委员会,以便纠正这种情况。
曾经担任皇家警察委员会署理主席的哈聂夫,也重申该委员会报告其中一项重要建议,即成立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以便恢复民众对警队的信心。
《皇家警察委员会报告书》是在2005年5月16日首次建议成立警察投委会,以提高警方的公信力和形象,并由《裸蹲案调查报告书》所重申。这两个委员会的主席皆是前联邦大法官赛丁。
虽然成立投委会的建议在初期获得首相阿都拉的点头答应,但是却受到警队的强烈反对,至今仍未获得落实。
反贪局应独立免受政治操纵
哈聂夫认为,总检察署和反贪局必须独立操作,免受政治势力的直接或间接操控。
“我认为,一旦这些机构获得纠正和正常操作,其他机构也能够一并获得改善,或者比较容易获得改善。”
这已不是哈聂夫首次炮轰反贪局,他於上个月在其《星报》星期日专栏的文章—— 《监守自盗》 中,曾经痛斥国内3个“极其重要机构”——警察部队、反贪污局和总检察署的差劲表现和失责。
专栏文章引起马来读者辩论
哈聂夫在这篇文章提到,“警方贪腐问题极为猖獗,一名非常资深的反贪污局官员曾私下向我和另一名警方退休高官透露,单凭他们的生活方式,高达40%的高级警官可以在无需进一步调查的情况下被逮捕”。
不过,哈聂夫对警队的开炮,引起特定人士的不满,并引起一名警官在马来文报章《马来西亚前锋报》指责哈聂夫在位期间,对于警队内部肃贪 毫无建树 。
哈聂夫也不甘示弱, 撰文反击 宣称本身在位期间曾极力肃贪,更强调“警队贪污问题并非我的遗产”。今日也有读者投函《马来西亚前锋报》,挺身为哈聂夫 辩护 。
於今年6月间,在《今日大马》(Malaysia-today)网页刊登的警方高层涉嫌贪渎和包庇犯罪集团的指控后,哈聂夫奥马也曾 促请 现任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采取行动回应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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