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的一马公司案续审。纳吉首席代表律师沙塔尼表示,有确凿的文件证据显示,资金从利雅得财政部汇入纳吉的账户。

沙塔尼(Tania Scivetti)今日告诉法庭,近8000万美元(按当时汇率逾2亿4300万令吉)的转账显示,汇入纳吉纳吉的账户非来自一马公司的挪用资金。

她说,当时纳吉与已故沙地国王阿都拉会面,阿都拉承诺向纳吉捐款,随后该笔资金便汇入纳吉的账户。

“纳吉所相信的(捐款)并非毫无根据。虽然他的694账户中收到的资金并非直接来自阿都拉,但他确实从利雅得财政部收到总额为7999万9976美元(约2亿4369万9926令吉.32仙)的资金。”

“没有可信的证据显示,这些来自利雅得财政部的资金是一马公司的挪用资金。暗示这些资金非法是毫无道理。”

“文件证据清楚明了,大量资金是从利雅得财政部汇出的。”

纳吉坚信资金来自捐款

沙塔尼强调,纳吉是无辜的,因为他对一马公司的任何不法行为毫不知情,而任何不法行为都是由在逃商人刘特佐及一马公司管理层成员所策划。

她说,纳吉的AmBank账户还收到了阿都拉的孙子费沙王子(Prince Faisal)共约9999万9919美元(按当时汇率约3亿1112万2245令吉94仙)资金,因而让纳吉更坚信汇入其账户的是来自沙地的捐款。

她声称,控方没有提供证据表明纳吉从费沙王子收到的资金是与一马公司有关。

“鉴于从利雅得财政部和费沙王子等信誉良好的来源收到的大量资金,显然纳吉没有理由相信他694账户中的资金是任何非法活动的所得。”

“他甚至不可能有一丝怀疑,来自沙地阿拉伯如此显赫机构的资金会是非法的。”

此案承审法官为柯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明天将续审。副检察司阿末阿克兰(Ahmad Akram Gharib)预计将提出控方的论点,并要求法庭指示纳吉对25项刑事指控进行抗辩。

纳吉在本案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7000万令吉,另外21项罪名则为接收与转移非法收益。

在4项滥用职权的控罪中,纳吉被控于2011年2月24日至2014年12月19日期间,在吉隆坡武吉锡兰的大马银行犯下罪行。

至于21项洗钱罪名,纳吉被控于2013年3月22日至2013年8月30日期间在同一家银行犯罪。

纳吉于2018年9月20日被提控,其刑事案审讯始于2019年8月28日。